置顶

孙淞平)今天下午昆山正式出台《昆山市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实施意见》9月29日开始实施!自本意见发文之日起办理商品住宅价格申报手续的楼盘,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12%。“一次报价出让方式”具体规则另行制订,与土地出让公告同步发布。自本意见发文之日起办理商品住宅价格申报手续的楼盘,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