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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推出新房规定15条多处可见真金白银的补贴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1 | 时间:2024-05-04 09:06:57

8月3日,记者从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郑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出台了15条新房规定,其中不少规定可被视为真金白银的补贴

“新规的出台是基于两个背景。”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7月21日起,中央和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意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合肥、扬州等地推出相关政策措施,一线城市北京、广州也相继表示将做出调整适应市场需求; 其次,1-7月,郑州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一线重点城市,可以进一步推动市场回暖。

记者注意到,15条新房规信息丰富、引人注目:

一是支持青年人才落户正安。 青年人才,包括大学本科至博士人才,在规定时间内购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北京新出台的15条房产新政,将享受原购房补贴和100%的契税补贴。

其次,此次郑州市推出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对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2万元,对三孩家庭给予3万元一次性货币补贴。 “这一举措在国内重要城市实施得早、力度大。”该负责人表示。

第三,在此次新政中,郑东新区、惠济区被列为“现房销售”试点,这意味着今后郑州购买商品房将开始实行“一手钱”的“硬性”规定并移交房屋”。 。

另据悉,原规定“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后购买的房屋,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办理房产证。”挂牌转让”已暂停。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

关于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支持青年人才落户正安。 毕业3年内来正信就业的青年人才。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以网上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为准)在郑州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将享受原青年就业身份。 开发区、区、县(市)在人才购房补贴的基础上,按100%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2.落实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政策。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有二至三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郑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以网上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为准) ,开发区、区、县(市)财政对二孩家庭一次性货币补贴2万元,三孩家庭一次性货币补贴3万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3.落实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郑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完成契税缴纳(以网上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为准北京新出台的15条房产新政,不论户籍)的,各开发区、区、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提供一定比例的购房契税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4.满足改善住房的需求。 对购买改善型住房的,其原有住房暂停执行郑政办[2017]58号《2017年5月3日(含)后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房屋,须办理《房产证》有效期未满3年的,不得挂牌转让。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5.提供金融和信贷支持。 落实新发行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我市新发行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 落实“认房不贷”政策,更大限度满足刚性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局)

6.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 及时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支持政策,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以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实行差别化政策。首次购买改善型住房。 倾斜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7.降低住房交易税费。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一年内购买新房的,给予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房屋金额大于或等于现有房屋转让金额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新购买的房屋金额小于现有房屋转让金额的,则按照新购买的房屋金额与现有房屋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现有房屋的已售金额。 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让个人使用五年以上且家庭唯一居住的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空港区税务局)

八、稳定住房消费预期。 鼓励郑州各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降,稳定居民消费预期。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九、促进现有商品房销售。 稳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重点在郑东新区、惠济区各开展1个试点。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郑东新区管委会、惠济区人民政府)

10.提高商品房品质。 增加低密度优质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推进立体生态建筑建设,推动住房建设集约化、配套化、精细化、绿色化发展,全面提升新建商品住房品质。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11.加快推进租购并举。 积极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多渠道筹措住房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造、盘活存量等多种方式,构建多层次的长期租赁住房供应体系。 积极引导国有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作为投资主体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成发集团、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12.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 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涉及的房屋征收,主要通过购买商品房、发放安置房票等货币方式实施安置。 尚未建成的安置房原则上实行货币安置。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13.规范二手房交易中介服务。 严格执行经纪机构明确定价制度,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 加快房地产超市建设,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14.落实分期缴纳土地款的优惠政策。 在土地招拍挂活动中,增加银行担保(即付式)作为竞买人参与土地竞价的履约担保方式。 按照优惠政策分期缴纳土地款的开发项目,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低于50%。 在取得土地房产证前,可以申请空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参见郑政惠纪要[2022]13号 根据1号文相关要求,可以申请空缺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区、县、市人民政府)

15.试行地下停车位预售。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车库整体验收合格的,可与商品房同时申领预售许可证。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郑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郑州市税务局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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