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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29 | 时间:2023-10-05 21:02:23

通知原文:

恢复扩大消费的多项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和《促进电子产品消费若干措施》、《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文,要着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复苏。 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措施。

1、大力促进汽车消费

1.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 加快淘汰报废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和违法非标商用车。 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制定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联合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组织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并给予汽车置换补贴。 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落实国家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免措施,共同加大对二手车平台企业抽查频次,提高交易信息透明度规范二手车市场,支持和鼓励二手车出口。 探索建设机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平台,加强汽车流通领域标准化管理。

2、降低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和使用成本。 全面落实建设优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继续优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政策。 科学布局、适度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保障出租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居民小区、商业场馆、公共活动场所、高速公路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居民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居民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实行居民电价。 研究完善实行工商业电价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促进电价减量新能源汽车的成本。

3、增加公共部门新能源汽车消费。 原则上,所有新建和更新的城市巡航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都将使用新能源汽车。 支持城市公交、物流、园林等公共场所新车或更新换代车辆购买新能源汽车,鼓励农村客货邮一体化。 供应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购买比例逐年上升。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配备更新的公务用车。 除特殊工作需要或没有合适的新能源车型外,原则上一律采购并配备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汽车。 电动混合动力汽车(包括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必须“尽可能地采取并配备所有所需的东西”。

4、继续缓解停车困难。 新建住宅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相关标准配备停车位。 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利用零散土地、边角土地和不具备独立建设条件的土地建设一批小微停车场,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夜间道路停车位。 鼓励区县政府在人员密集场所、景区加快部署立体停车场、智慧停车场。 充分考虑城市开发利用中公共停车需求,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工程、城市高架桥等地下及桥下空间潜力,在确保安全的同时支持建设合格停车设施。 支持新能源汽车优惠停车服务,鼓励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点)免费提供新能源汽车当日第一小时(含充电时间)。 鼓励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内部停车场错峰对外开放,提高停车资源共享利用。

2、全面改善住房和居民消费

5.促进合理住房消费。 支持区县政府通过契税补贴、维修基金补贴、购房直接补贴、举办房交会等措施促进住房消费。 有条件的区县,在原支持人才购房政策的基础上,对在当地就业的应届大学生购房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 按照职住平衡的原则,支持群体购买商品房。 推动二手房交易贷款“有担保转让”,降低交易成本。 鼓励房地产企业联合大型家装公司、卖场开展家装家居优惠券活动。

6、支持绿色智能家居装修和家居消费。 大力发展绿色家居装饰,积极发展装配式装饰,广泛推广绿色建材,加快建筑节能改造。 支持企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睡眠、智能医疗、智能音响等家居产品研发——视觉娱乐。 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对居民购买绿色家电、绿色家具、绿色建材等绿色家居产品给予一定补贴。 支持区县政府和相关行业协会整合多方资源,广泛开展家居消费季、家电消费节、家装消费节、家居博览会、房地产博览会等家居装修促销活动,鼓励家居行业和骨干企业进街道、镇、社区、村、居民区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等公益推广活动。 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居民区均提供用地支持。

7.扩大公积金适用范围。 进一步扩大城镇老旧社区居民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对于符合我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在自住产权房屋安装电梯的,职工及其配偶、子女,以及职工、配偶的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实际承担的费用。 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纳住房租金限额。 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租金支出提取; 对租用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适当提高租金提取金额。 中心城区每位存款人最高取款限额提高至1500元/月,夫妻取款限额提高至3000元/月; 其他区县存款人最高提款限额提高到1200元/月,夫妻提款限额提高到2400元/月。

3、提升品质,发展新消费

8.支持电子产品消费。 推动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和千兆光网络应用场景。 鼓励科研院所和市场主体积极应用国产人工智能技术,加大科研领域方言和特定口音语音识别技术的投入,优化“语音控制+语义识别”功能,努力提高电子产品的智能化水平。 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对学生购买手机、电脑(含平板)、耳机、音箱、智能穿戴设备、消费无人机、智能健身器材等产品给予一定补贴。 支持本市重大装备和技术产品的市场应用,奖励“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相关领域采购的首套产品,鼓励国有企业采购首套产品和服务。

九、打造促进消费新平台。 整合全市促消费资源,不定期出台全市文化、旅游、零售、餐饮、住宿、体育等领域的各项税费减免税优惠政策。 支持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重庆开设首店并推出全球新品,鼓励各区县、场地经营者根据首店租金或装修费用及实际总额给予结算奖励项目投资获批。 顺应“Z世代”消费趋势,打造满足消费者情感需求的定制化产品,推出一批年轻人首选的日常打卡地和专题展览,着力打造亚文化品牌营销圈。

10.促进美容健康消费。 支持医疗美容龙头企业(机构)与大专院校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鼓励和规范“互联网+医疗美容”发展,加强医疗美容监管服务,规范医疗美容机构审批。 深入发展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健康服务,积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大力发展定制健康检查、个人健康管理、国际医疗旅游等健康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特色街区、医院等设立女性主题消费专层(专区),开设女性专属健身中心、体验交流场所等新消费场景,推动新消费规范健康发展。医疗、美容消费等业态。

重庆2手车买卖_重庆二手车政策_重庆2021年二手车限迁政策

四、继续扩大文化旅游消费

11.创新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模式。 配合四川省创新打造川渝优质旅游线路重庆二手车政策,探索实施川渝景区联票模式,鼓励景区实行一票多日使用制度,更好满足游客的多样化需求。 鼓励各区县支持引导特色商品生产销售企业与旅游景区、景区内商家合作,开展“进景区半价买”促销活动,激发旅游热情消耗。 计划推出100家旅游民宿、100个新景区、100条旅游线路,以及旅游休闲街区、露营基地、旅游演艺、特色项目、沉浸式体验等50个新产品。 丰富乡村旅游、线上线下购物等场景,拓展观光休闲体验功能,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支持工会利用会员会费开展红色、生态等主题教育活动,鼓励错峰休假、灵活作息,促进节日消费。

12.丰富“旅游+消费”业态。 推动“旅游+演艺”、“旅游+体育”业态发展,增加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音乐会等大型活动供给。 积极申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打造新型沉浸式演艺空间,打造新型文化旅游消费集群,着力打造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群。 积极申报举办高水平赛事,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和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开展市级体育旅游试点城市和市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促进区(县)体育发展事件。 鼓励区县政府加大对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购物节、民俗节庆、品牌展会、专业市场等活动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扩大会展消费。 推动夜间文化旅游消费规范创新发展,引导博物馆、文化馆、游乐园等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24小时生活圈”。 开展“老字号嘉年华”、“重庆城(乡)体育嘉年华”等活动重庆二手车政策,促进品牌消费。

13.加快释放邮轮消费。 统筹长江水资源,积极开展邮轮经济示范工作,积极培育邮轮消费载体,着力打造水上度假胜地。 优化城市内河港口和客货运泊位布局,升级改造码头沿线配套设施,推动邮轮产业与交通、文化旅游、商业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打造邮轮消费场景具有重庆特色。 发展“邮轮+景区”等联动旅游线路和高附加值、多元化的邮轮消费产品,探索建立基于长江邮轮旅游的研究基地,鼓励工会、队伍建设、短期旅游等活动。学期商务会议和游轮上的展览。 完善入境邮轮旅游服务体系,鼓励长江内陆与沿海邮轮市场对接,推动在重要口岸出发大厅设立离境退税店、免税店。

五、全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14.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网络。 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新建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市场、新农村便利店,推动重点商业街巷改造升级。 加快冷链物流发展,稳步推进产区、销售区冷链设施建设,积极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培育一批领先的专业生鲜食品冷链物流企业,弥补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的不足。 完善区(县)和农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站点建设改造,建设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鼓励农村客运车辆运输快递邮件。 发展数字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智能终端服务设施。 支持区县政府通过全区域土地综合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衔接、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等方式,有效盘活现有建设用地,用于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15.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 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持续推动诚信市场、诚信商店、诚信网店、诚信餐饮、诚信景区、诚信工厂创建,加快形成诚信闭环建立退换货、质量追溯、定价明晰、监督评价的诚信消费体系,打造诚信消费体系。 消费环境。 全面开展安全消费活动,不断提高商业流通、商务服务等领域服务水平。 进一步优化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全面落实消费纠纷先行赔偿。 探索线下商场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支持第三方机构利用大数据建立消费环境评价体系。

16.优化消费金融服务。 引导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综合金融支持。 更加注重根据真实消费行为加强对消费信贷使用和流向的监管,促进消费信贷合理增长。 引导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产品和服务,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鼓励汽车金融发展。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优惠利率、联合贴息等方式让消费者受益。 支持保险公司开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险等创新产品,开发设计符合新能源汽车特点的专属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满足居民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需求。 鼓励金融机构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设立交管服务站,办理“一站式”贷款机动车抵押结算和抵押登记服务。 继续规范互联网平台涉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收费行为。

17.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山城”、“一企一码”、“一品一码”、“一人一码”,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失信行为进行处罚。 充分发挥促进消费各项工作机制作用,破除影响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清理影响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累积效应。 探索建立消费动态大数据监测平台体系,完善指标体系,增加样本数量,拓宽数据来源,利用大数据技术不断提高监测数据的科学准确性,全面反映消费市场情况。全面、客观、实时。 优化零售新业态新模式营商环境,探索实施“一证多址”。

18.加强营销推广和宣传指导。 加大对本市重大节庆会展、重点企业、知名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创新传播方式,通过电视、电视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我市。报纸、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 营销,努力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 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准确、有效地向群众和市场主体宣传消费相关政策。 加强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理性消费等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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