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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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