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区经适房仍有300多套存量,符合条件可申购!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03 | 时间:2023-08-12 10:07:40近年来,为满足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我市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832套、保障性住房(以下简称保障性住房)2864套。 据悉,根据地理位置和人口分布,10个商品房开发项目共建设保障性住房201套。 2014年,该市将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合并,保障方式逐步由实物租赁转变为租赁补贴。 2017年,全市市区为1093名符合保障条件的公民发放住房补贴超过280亿元。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库存仍有300多套。 符合条件的人员即可申请订购。 今天,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获悉,近年来,该市投资建设了6个城区。 工程保障性住房2864套。 其中,春心村1405套、东滨阳光家园126套、莲花新村616套、南和阳光家园40套、雪峰阳光家园393套、富康家园保障性住房284套。 据悉,市区已有东润尚城、凤琴蓝湾、盛泰花园等商品房开发项目10个,建成保障性住房201套。 全市保障性住房总数达到3065套。 通过申请审核、摇号选号,已有2600余名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人群获得住房,目前尚有300余套保障性住房能够满足市场供应、符合条件。 群众可以申请下单。 同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市自2016年起暂停政府投资新建保障性住房。
日前,我市即将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保障性住房只要建成并投入使用满5年(以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且无抵押的,将向政府支付耕地利润和其他相关价格,以获得完整的产权。 之后就可以直接挂牌交易了。
取得完全产权并符合挂牌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权属登记、交易按照商品房相关规定执行。 经了解,如果您想获得适合住房的完整产权,可以按照以下程序申请:一是向新洲区住保办申请挂牌交易;二是向新洲区住保办申请挂牌交易; 相关费用; 三是随价缴纳账簿广元二手房信息,报武都区住宅保障办批准后,凭《广元市经济适用住房挂牌交易审批表》,办理土地出让金支付账簿费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目前,市区已有1200余套经济适用房已交付五年,满足挂牌交易时限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住房资源相对稀缺。 公共租赁住房逐步转向租金补贴。 今年全市及城区累计补贴资金超过280亿元。 )。 良乡片区4个项目,1310套,其中五桂山廉租房、阳光家园246套,伊村廉租房、阳光家园639套,东滨安居、阳光家园61套,山西364套青年创业园; 嘉陵片区2个项目,718套,其中阳光家园将军桥二期廉租房270套,锦林怡园公共租赁房448套; 莲花片区2个项目,1692套,其中碧翠园公租房900套,联心大厦公租房792套; 雪峰片区3个项目1444套,其中阳光家园雪峰廉租房二期324套、富康嘉园1036套、富康嘉园18栋84套。 ; 万源片区(1个项目)万源廉租房120套、阳光家园; 山西片区(1个项目)五桂山廉租房、阳光家园54套; 下西片区(1个项目)朱家岩八一新村公共租赁住房394套; 工农镇(1个项目),工农镇拥有公共租赁住房100套。 为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从2014年起,本市将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合并经营。
目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实物分配和租金补贴两种形式,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形式。 公共租赁住房以实物租赁为主,正在逐步向租金补贴转变。 目前,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需求较大广元二手房信息,住房资源缺口较大。 自2016年3月1日起,本市市区暂停受理实物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物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缺口约500套。 2
2017年,全市城区共受理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材料1321户,符合保障条件的1093户已足额领取住房补贴超过280亿元。按月计算。 2018年,预计将有1000户家庭获得公共租赁补贴350亿元。 该市还在工农棚户区订购改造100套公共租赁住房。 计划明年8月完成家居装修,月底分配入住。
如何申请宜宾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请点击这里! 条件: 无住房或人均住房15平方米以上 申请条件 人均住房15平方米以上 年收入1.5亿元以上 2600多户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获得住房。 除东滨阳光家园126套、南和阳光家园40套、雪峰阳光家园393套、富康嘉园284套等外,孙河雪峰区域已全面落户。 春心村尚有9套,莲花新村有300多套。 根据《广元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是由政府以优惠方式,限定建筑面积、面积和销售价格提供的,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自流井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受理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初审。 申请条件:家庭成员三人(含)以上为武都区非农业人口; 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与家庭成员有合法监护、寄养、收养关系,共同生活; 经自流井区民政部门批准为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元以上); 家庭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大于15平方米。 目前,租住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新政住房的,退出原有住房后,可以申请订购经济适用房。
申请流程经初审并公示后,向社区申请进入候补名单。 申请本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以房屋所有人为申请人,持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填写《广元市化工区经济适用住房初审申请表》,并报验申请人家庭全体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夫妻结婚证(离婚证、离婚证)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广元市低收入居民身份认定申请表》原件、申请人及配偶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的护照原件所在地,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的打印件。
申请人向社区提供信息后,社区将进行初步核实。 申请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社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分配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7天以上。 退回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并告知申请人,退回申请材料。 经武都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将在社区公示,同时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后登记无异议的纳入候补名单申请分配经济适用住房并报市房改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