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全面推行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押金不超2个月租金,退租遗落物品视为放弃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5 | 时间:2025-01-13 22:04:12押金一般不超过2个月的房租
租客退出租约后留下的物品将被视为已被遗弃。
日前,东莞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自2019年9月1日起,东莞将全面推行使用《广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作为“示范文本”)。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明确,自2019年9月1日起,各房屋租赁公司、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办理房屋租赁业务时,应提供本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阅读。这意味着,无论交易是自己完成、通过经纪机构完成、还是通过经纪机构完成,房屋租赁合同中都必须使用《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明确规定了房屋的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和押金、房屋的交付和归还、房屋的使用和维修、转租等,指导当事人公平地签署并履行合同。此外,《示范文本》的附件还包括出租房屋平面图及出租面积、房屋交付确认书、房屋交接确认书等。
租约可以签几年?
《示范文本》明确,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东莞长安二手房出售信息,超出部分无效。租约到期后,如果房东继续出租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出租房屋的权利,但必须在租约到期前30天内与房东协商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房东可以在租赁合同期内增加租金吗?
《示范文本》规定,房东不得单独提高租金。对于租金,房东和租客可以约定按月支付,也可以选择按季、半年或其他约定的方式支付。同时,房东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租客的租金支付方式,但支付方式必须明确。
押金是多少?
《示范文本》要求押金一般不超过2个月的房租。
租客退租后留下的物品如何处理?
《示范文本》规定,承租人归还房屋后,承租人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视为放弃所有权,房东有权自行处理。
租期未满,可以转租吗?
《示范文本》给出了明确的指导,转租需要房东的书面同意。同时,转租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房东同意转租,二是转租人需要履行原合同的规定,并在转租时书面通知房东。另外,转租后,如果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坏,承租人应当负责赔偿房东的损失。
合同期内,如果房东出售租赁房屋,承租人该怎么办?
《示范文本》明确,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应在出售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租户。承租人可以在规定日期内回复房东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时,房东出售房屋并不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权。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继续占用和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不受影响。合同期满后,买方和承租人将决定是否继续签订租赁合同。
房东提前收回房子怎么办?
房东如要提前收回所租房屋,必须提前30天通知承租人,并按照预定标准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同样,如果租客想提前退出租约,必须提前30天通知房东,并按照预定标准向房东支付违约金。
尖端
《广东省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电子版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分别:http://)下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租赁管理科科长曾瑞琼提醒,涉及住房租赁的当事人,应到各(园区)镇街道新关人民服务管理处(住房租赁管理局)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房屋所在地。 )窗口或到东莞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对未按要求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或者伪造、编造住房租赁交易信息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采取暂停网上合同签约备案功能、风险提示、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并视情节轻重采取公开曝光的方式。进行处罚。
市住建局还压实出租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在出租房屋内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房东和租客应明确《示范文本》第十三条“双方同意的其他事项”中对出租房屋内燃气设施、器具安全使用和管理的责任,并严格执行《严禁使用》清单。出租房屋内的不合格燃气具”。租赁所需的安全条件。
注意!
东莞今年数千房东被罚款
今年以来,为规范租赁住房管理,东莞各镇街持续对未按要求登记租客信息的问题进行查处。大量房东因未按要求及时登记、申报租客信息而被公安机关处罚。
截至2019年8月19日,管城公安分局已依法查处未依法登记租客信息案件416起东莞长安二手房出售信息,处罚房东416人。
8月11日,横沥镇横沥村二手房东吴某因未按要求登记房客信息两次以上,造成严重后果,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2019年截至目前,清溪共查处房东未按要求登记、报送租客信息的案件389起,对涉事房东处以200元行政罚款。
今年上半年,寮步共查处出租物业未按要求登记提交租户信息案件527起,处罚房东524人;其中三人多次受到处罚。
今年以来,凤岗分局开展行动,严厉查处房东未按要求登记租客信息的行为。依法对300余名出租屋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其中1人被行政拘留5日。
今年5月,厚街一二手房东因未按要求登记身份信息,被厚街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天。房东曾被查扣过一次,并罚款200元;这是他第二次被抓获并被判处行政拘留。
今年以来,大岭山警方在开展“两标准、四实”工作的同时,依法查处出租房屋未按要求登记房客信息的案件10起。
长安市公安局在出租屋管理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仅今年前四个月,长安镇就有135名出租屋业主被依法处罚。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
需要租户信息
实名!登记!提交!
我们来看看不注册的后果
1、根据《规定》,未按要求提交租户信息的:
首次发现的,责令限期改正。
两次以上被抓的,可处200元至500元罚款。
2、对于未按要求登记租户信息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首次扣押的,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扣押两次以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文:东莞日报
编辑:东莞日报冯文艳
图片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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