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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91 | 时间:2024-11-07 14:01:20

优化土地供应、优化项目规划验收、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委、州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西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西昌市财政局、西昌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印发《西昌市促进稳定稳定2024年10月30日《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这是去年以来西昌市第三次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内容全面、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含金量丰富、实用信息丰富、招收难度大。这是近几年房地产开发政策的整合,将会是有力的。促进西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突破和创新:

一是优化土地供应。在土地竞价保证金不低于最低土地出让价格20%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土地竞价保证金缴纳比例,允许建设用地使用权分期、分区登记等方式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容积率的实施不得停止。土地供应标准低于1.0;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50%出让价款后,对每宗地块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房地产权证》)。

二是优化项目规划和验收。包括优化车位配比标准、房地产项目可分期开发、配套分期规划论证、优化项目验收程序等。

三是加快“好房子”建设。优化规划用地指标,推动底层抬高,增加住宅层高,增加低密度、低容积率优质住宅用地供应,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住房的新需求。

四是支持住宅单元多元化设计。将住宅飘窗、阳台及非公共活动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上限提高至住宅套间建筑面积的25%,提高购房者住房获得率。

五是优化首次住房认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西昌市商品房时,如果家庭成员在西昌市没有全套住房,无论是否已使用贷款购买房屋,金融机构将其视为第一套。住房落实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在西昌市内拥有房屋并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相应减少;居民将西昌市内自有住房盘活为租赁住房并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该租赁住房不得纳入家庭住房。组数计算。

六是扩大购房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农村户籍家庭、新落户西昌市不满三年的城镇居民、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家属”(烈士遗属、因公殉职人员遗属、以及病亡军人遗属)、合格教师、医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辅警、残疾人、环卫工人、学校工作人员、“西昌好人”以及地市勇敢群体新买的建成的商品房,给予首套400元/平方米(最高补贴不超过4万元)、第二套购房补贴300元/平方米(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对符合政策的二、三孩家庭,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百万)。

第七,鼓励“卖旧买新”。措施有效期内居民出售旧房或购买新房的,给予0.5%(新房面积小于旧房)或1%(新房面积小于旧房)的购房补贴。​新房比旧房大)的新房合同价。

八是推动非住宅住房和土地去库存。非本地居民在西昌新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途的商品房(不含停车位),在申领《房产证》后,可申请办理城镇户口迁移。

九是改善营商环境。成立西昌市房地产项目规划建设专班,协调房地产项目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房地产项目建设进度。

十是推进新建商品房项目土地交接、竣工交证、房屋交接工作,提高不动产登记质量和效率。

同时,在住房信贷、住房公积金、住房交易税、购房家庭子女入学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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