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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20 | 时间:2024-02-06 11:02:49

人民网南昌8月17日电(记者秦海峰实习生陈可欣)17日,南昌市印发《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意见》)措施”)。 根据《办法》,首次购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此外,南昌还将实行货币化、“房票”安置方式。

根据《办法》,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昌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购买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签订备案时间为准)的,符合享受南昌市“十大人才”购房补贴条件的,完成契税缴纳后,由受益财政部门给予100%的契税补贴; 其他购房者在完成契税缴纳后,由受益财政部门给予50%的契税补贴。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现有住房后1年内在市场上回购住房,可享受当年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退税优惠。出售他们目前的房屋。 。

《办法》提出,推广二手房“押金转让”房产新政以网签为准,实行货币化、“房票”安置方式。 对尚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征收项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化、“房票”和实物安置方式,对选择“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安置的给予奖励。

《办法》明确,住房信贷政策按照最低限额执行。 通过公积金或商业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首次购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对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执行下限要求。

《办法》还优化了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市级土地出让竞价保证金比例继续执行20%的最低标准; 土地出让金的50%应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剩余价款支付期限按下列标准执行:住宅用地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1个月内还清; 商住综合用地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后9个月内付清; 商住用地应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 该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办法》,房地产开发项目可采取“空置+承诺制”方式,分阶段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提前办理质量安全监管手续。 全面取消144平方米以下住宅建设比例要求,支持房地产企业按规定优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推行以政府监管机构名义设立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模式,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拨付监管比例; 开发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提供“按需付费”式担保,以替代预售监管。 资金。

《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在保证债权安全和封闭式资金运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2024年底前,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按照商业原则自主协商房产新政以网签为准,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延长一年。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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