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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放宽公积金政策:最高可贷60万、允许组合贷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77 | 时间:2023-11-15 09:09:24

4月10日,据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近日周口房产信息,为更好满足群众住房公积金缴存需求,加快推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周口房产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多项住房公积金放宽措施。 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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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住房公积金。 1.放宽购房提现时限。 凭房产证和登记的购房合同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期限由一年以下调整为三年。 2.扩大购房提款范围。 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范围扩大至“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 3.增加租金提现金额。 租用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并签订登记租赁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缴纳的租金; 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限额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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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房公积金贷款。 1.提高贷款最高限额。 如果贷款已还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的商品房,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贷款购房,周口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60万元。 2.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3.调整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第一、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由原来的“认房审批贷款”调整为以居住地房产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表登记内容为准。 4.缩短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拨付期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调整为取得房地产(预付)抵押证明后的3个工作日。 5.取消贷款户籍限制。 在异地缴纳公积金并在周口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再受周口地区户籍要求的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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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惠企力度。 降低不动产登记准入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多层住宅登记审批时,将主体结构工程进度要求由原来的“完成主体封顶”调整为“达到主体结构的2/3”。

下一步,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惠民利企政策,最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的作用,帮助储户实现梦想安居乐业,促进周口市房地产开发公积金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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