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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西安出台二手房指导价政策!下架价格虚高二手房源!发布房源信息不得出现……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85 | 时间:2023-09-30 21:02:03

西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

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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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落实《关于建立房地产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有关规定(市管办〔2021〕20号),为促进二手房市场信息公开,经市政府同意,现发布如下通知:

1、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充分参考二手房网上交易价格、评估价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房交易参考价。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

2、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区房”、“学位房”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社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三、涉及二手房交易各环节的相关机构应以二手房交易参考价为参考西安二手房出售信息,引导二手房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对挂牌楼盘进行自查,下架价格虚高的二手房挂牌。 各区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房屋挂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对不符合规定的西安二手房出售信息,将抄送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惩戒。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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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发布不符合交易条件、禁止交易的房屋信息。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信息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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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住房建设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局,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房源行为,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房地产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市管办〔2021〕20号)及相关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就规范住房信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住房信息发布主体管理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登记市场主体,并在营业场所、家庭显着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等信息。网站的页面。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屋网上签约备案系统用户注册时,应当如实填写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 辖区住建部门核实所属市场主体登记情况,要求经纪机构按照规范格式作出信用承诺,并将信用承诺和合同履行情况报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西安、陕西) ),并监督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表现。 承诺履行情况统一纳入行业信用监管并向社会公开。

(三)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在营业场所、网站等渠道实名发布房屋出售、出租信息,并注明所属机构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发布房屋信息未经授权。

(四)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当要求申请发布住房信息的平台用户提交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性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对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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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住房信息发布行为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将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书面告知委托人,客观反映市场情况。

(六)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房屋信息前,应当对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房屋的《房产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准备房屋状况说明书,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房屋状况描述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并注明房屋信息、房产经纪服务合同号、房屋位置、面积、产权状况、挂牌价格、物业服务费、房屋图片等的核实情况以及其他应当说明的重要事项。

(七)房产中介机构通过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产信息应当一致。

(八)对于已出售(出租)或者被委托人取消委托的房屋,受委托发布房屋信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必须立即从各渠道删除该房屋信息。

(九)发布的住房信息不得含有“学区房”、“学位房”以及“独一无二”、“绝版”等夸大、偏激的内容,不得出现抵押等影响住房交易的信息。被隐藏。 严禁发布不符合交易条件、禁止交易的房屋信息。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市场监管联动和违法违规线索通报和协调查处机制,加大对发布违法违规行为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违法违规房屋信息。

住房和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执法监管,建立健全互联网房源发布行为监控机制,暂停(或者取消)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网上房屋登记登记系统的使用谁违反了规定。 行政处罚、记入信用档案、公开曝光等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措施将及时移交。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房地产广告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虚假房屋信息、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

网信部门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平台功能,规范各类机构和从业人员发布网络房屋信息的行为。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协助住房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健全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指导行业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

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和惩戒机制,组织经纪机构对房源内容进行全面自查,立即清理、删除违法房源。 对于存在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将通过风险警示、行业内部通报、行业联合取缔等方式实施自律处罚。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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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综合第一新闻、西安住建 

本期监制/杨丽

本期编辑/K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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