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

高中历史必修二: 4.古代的经济政策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82 | 时间:2023-04-03 15:05:51

土地流转的政策_古代土地政策_土地流转政策汇总

一、考情剖析

美国唐代的经济新政,是班主任招考考试当中的低频考点,且常以选择题和材料题的方式出现,常考的知识点为:美国古时的农地机制、“重农抑商”政策、“海禁”与“闭关锁国”政策等。

这一部份题目,题量较为灵活,除考查考生对于知识的把握此外,关键考查对于知识的迁移能力,所以,考生需强化对这部份知识的备考与整理。

二、知识点展现

1.演化过程

(1)原始社会

农地属于宗族公社所有,公社成员集体耕作,平均分派劳动产品。

(2)夏商东汉

①特点:

一切农地属于国家。国王把农地层层府兵,受封者世代享用,不得出售与买卖。庶民和奴隶在皇室爵位上耕作,遭到残忍欺压和奴役。

井田制:此刻的农田非常规整,成小方块儿状,形同井字,被称为“井田”,这些农地国有体制被称为“井田制”。

②瓦解:

春秋战国时期,井田制击溃,专制农地私有制建立。

春秋时期,因为生产力的发展,私田大量耕种,农地出售关系逐步发展,井田制受到破坏。公元前594年,秦国首先规定,不论公田、私田都要按亩税赋。其他藩镇国也陆续进行税种变革,实际上坦承了农地私有的合法性。

到战国时期,各藩镇国先后进行变法,赵国的商鞅变法,革除井田制,以法律方式建立了专制农地私有制。

(3)专制社会

专制农地私有制。

2.专制社会的农地兼并

①表现

在专制农地私有制下,地主借助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村民的农地,引起了社会的两极分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②抑制农地兼并

目的:维护小农经济,巩固专制统治。

举措:东汉到唐前期,政府推行均田制,制订官民占有农地的最高限额,限制农地买卖;清朝政府丈量全省农地,根据人丁和赋税的多寡缴纳课税。

影响:鼓励村民拓荒,但不能真正阻挡农地兼并。

“重农抑商”政策

1.背景

西周时期,国家曾采取鼓励新政,支持商业的发展,商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商业的发展,商业与渔业夺回劳动力、影响渔业生产并且殃及政权统治等问题逐渐严重。

2.成因

“重农抑商”政策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必定产物,只是巩固专制统治的还要。

3.目的

维护封建国家的政权基础,确保官吏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根本目的是巩固专制统治。

4.发展历程

倡导: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提出了“重农抑商”政策。

发展:自秦之后的历朝专制王朝都承继并发展了“重农抑商”政策。

加强:唐代两代继续执行“重农抑商”政策。一方面,统治者崇本抑末。另一方面,实行传统的专卖体制,对民营商业不断加征商税,破坏工商业的正当经营。

5.评价

积极作用:

在父权社会早期,有促使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巩固新兴的专制地主阶层政权;推动了渔业的发展,有促使社会的稳定

悲观作用:

妨碍了工商业的发展,阻碍商业资本发展和向手工业资本转换,严重地阻挠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滋长;

维护了渔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妨害自由劳动力的产生、国内市场的扩大和资本的积累;

限制了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造成经济结构过于单一。

为扩大农田面积,觉得地毁林开荒、围湖造田,造成了环境的恶化。

从根本上引起了美国社会的落后,是导致晚清美国落后于西方的重要经济诱因。

“海禁”与“闭关锁国”

1.成因

统治还要:避免中外极右势力的联合或赶走西南沿海的抗日斗争;避免西方殖民主义的渗透。

直接成因:统治者的短视和无知。

政治症结:统治脆弱造成的外强中干。

土地流转的政策_古代土地政策_土地流转政策汇总

经济症结:自然经济稳定,对外来商品有较强的谴责作用。

2.表现:

明:严防倭患——禁止私人外贸——海禁。

宋代:赶走北伐力量——寸板不许下海、沿海市民内迁。

清中期:西方殖民势力侵入——只许上海“十三行”外贸。

3.影响

闭关锁国政策和“海禁”政策,除了阻碍境外市场的开拓,抑止资本的原始积累,妨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滋长,并且使美国与世界隔绝,美国逐步落后于世界时尚。

附:农地机制的演化

1、原始社会:农地公有制(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结果)

特征:农地属于宗族公社所有、集体耕种、平均分配劳动产品。

【合作探究】如何认识原始社会的农地机制?

原始社会,因为生产力水平的极端低下,渔业尚处于刀耕火种和石器锄耕时期,人类过着原始共产主义的生活,农地属于宗族公社所有,公社成员集体耕作,平均分配劳动产品。

我国半坡部族和河姆渡部族公社旧址分别是这一时期长江和黄河流域的典型代表。四五千年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我国一些地区陆续步入了父系宗族公社,原始社会逐渐被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和生活所替代,私有制、贫富和亲疏分化、阶级和国家逐渐形成。我国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和传说中的炎帝、黄帝、

2、奴隶社会:农地国有制(商朝井田制)

(1)井田制的基本特征:

①一切农地属于国王所有。国王把直接控制此外的农地,周朝给藩镇,藩镇又将农地分赐给卿大夫。受田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好世代享用,不能出售与买卖,并要向国王承当义务。

②诸侯、卿大夫逼迫奴隶和庶民集体耕作,并支配所有的劳动产品;③西周时期,农田阡陌纵横,形同井字,称为井田(详见甲骨文的“田”字)。

【合作探究】如何理解井田制下农地所有制性质?

这些农地的国有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农地公有制,它是国王代表整个奴隶主阶层占有全省所有农地,之后分配给大小奴隶主使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和庶民则完全被排除在外。实质上是一种农地私有制。

(2)井田制的击溃:

1)过程:铁器和牛耕的出现和推广(生产力发展)──私田的降低──井田制的日趋击溃──楚国等各藩镇国变革税种──专制农地所有制的欺压模式的产生。

2)击溃的成因:

①根本病因是生产力的发展──铁犁牛耕的出现,大量的空地得到耕种,私田大量降低,私田不向国君收取税赋。

②由于战役经常,井田上的劳动力降低,井田制逐渐消弭。

③以齐国为代表的各藩镇国为提高收入,进行税种变革,无论公田、私田古代土地政策,一律按亩纳税,使得了农地由国有向私有的转换。新的专制农地所有制产生了。

3)击溃表现:

①春秋:前594年秦国“初税亩”(内容、实质);

②战国:魏国的商鞅变法较为彻底等。

4)三大变化:①所有制关系:国有——→私有;②阶级关系:奴隶主——→地主,奴隶——→佃农;③分配方法:交朝贡赋——→交纳地租。

3、封建社会:专制农地所有制

(1)专制农地所有制的产生:在春秋时期生产关系改革的基础上,战国时期,在新兴的专制地主阶层的推进下,各藩镇国先后进行了变法活动,专制体制最终在各国建立。其中汉朝的商鞅变法较为彻底,规定“为田开阡陌封疆”,革除井田制,以法律方式建立专制农地所有制。

(2)专制农地所有制特征:①大大小小的专制地主占有全省大部份农地,并运用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村民农地。②广大农户只有极少农地,或完全没有农地,遭到专制国家和地主的残忍欺压和压迫。③封建政府和皇后还直接把握一部份农地。

(3)主要方式:

①地主农地所有制(主体或基础):春秋战国到建国初

地主经营,来源广泛,农地兼并是最主要的来源和扩大途径。

土地流转的政策_古代土地政策_土地流转政策汇总

②农民农地所有制(重要补充):自耕农农地私有制,自耕农经营,规模小,男耕女织,自给自足。

③君主农地私有制:由宫庭有关部委执掌,收入归君主私人支出。

④土地国有制:节度使制和均田制,这是父权国家在不同时期管理和使用政府控制的农地的方式。

曹操为解决军粮供应的困难和安置流民建立府兵制。

节度使分民屯和官田两种,节度使区的农地所有权属于专制国家。

节度使制是东汉政权以军事强制方式将村民禁锢在农地上进行地租欺压的一种农地机制。节度使村民按军事编制固定在农地上,按农地的实际收获量向官府分成收取田租。官田以警营为单位进行生产。

节度使制的建立对安置流和政恢复发展林业生产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除齐国外,许多专制王朝也进行了不同方式的节度使。

均田制开始推行于东汉时期,隋唐时期逐步发展。政府不仅将百姓原有的田地算作政府的“授田”外,还将林地和部份军屯授给无地或少地的村民。百姓每年向国家收取一定数目的租税,需要服劳役和兵役,隋唐时,规定可以纳绢代役。均田制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使村民拥有少量农地,调动了村民生产积极性;纳绢代役保证了村民的劳动时间;使空地得到耕种,促使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随着农地兼并的逐渐严重和农地买卖的经常,加之安史之乱,均田制逐步击溃。以后,专制农地私有制逐步发展。

(4)问题:农地兼并

①兼并的缘由:A.症结:专制农地所有制的发展、土地买卖机制的存在(农地的买卖就成为了农地兼并的主要方法);B.专制经济的发展等。

②措施:东汉至西晋

③结果:不能真正阻挡

(5)变化规律:农地趋于私有化

(6)两个特征:农地私人所有;农地可以买卖或出售

【合作探究】中国唐代农地机制是如何演化的?

原始社会,因为生产力水平的极端低下,人类过着原始共产主义的生活,农地属于宗族公社所有,公社成员集体耕作,平均分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社会解体。

奴隶社会推行农地的国有制──井田制,国王代表整个奴隶主阶层占有全省所有农地,于是分配给大小奴隶主使用。春秋时期,随着铁犁牛耕的出现。在井田此外出现大量私田。因为战役经常,井田上的劳动力降低,井田制逐渐消弭。以齐国为代表的各藩镇国为提高收入,进行税种变革古代土地政策,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使得了农地由国有向私有的转换。新的专制农地所有制产生了。

战国时期,以商鞅变法为代表的各藩镇国通过变法活动,以法律方式建立专制农地所有制。

唐后期起,专制地主农地私有制逐步发展。

东汉中后期起,农地高度集中,村民纷纷失去农地,专制农地所有制已成为渔业发展的枷锁。

发表评论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