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修武县实验小学招生简章:招生对象、范围及相关信息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13 | 时间:2024-07-25 09:02:06生活.资讯.活动.美食.玩乐.公益.推广
8月2日(周一):多云间晴天,23℃~32℃
8月3日(周二):多云转阴,24℃~33℃
根据《修武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修武房产信息,制定2021年招生简章如下: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属于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
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校区:①齐贤大道以东、新兴街(含新兴东街)以北、云台大道以西、运河以南地区的城镇非农业户籍及刘桥等农村学龄儿童。②齐贤大道以东、刘桥等农村学龄儿童;③齐贤大道以东、健康路以南、竹林大道以西、新兴街以北地区的社区居民及农民工子女。
汉峪小学校园:市区青龙大道以东、大运河以北、齐贤大道以西、幸福路以南的非农业户籍儿童(包括居民和农民工子女),以及三里屯、关爷庙、河北辛庄、姜旁庄、商楼、王官庄、西关、赵场、羊场等村的学龄儿童。
注册过程
1.信息收集阶段(8月8日至12日)
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方法一:网上收集信息(8月8日至9日)
学生信息采集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监护人用电脑(不支持手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选择小学学生信息采集入口进行报名,按流程报名,完善信息,选择报名点为“修武县实验小学”(韩语校区也选择修武县实验小学)。
方式二:现场征集(8月10-11日)
无条件采用“方式一”报名的家长修武房产信息,请携带身份证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和身份核实。
2.文件评审阶段(8月13日至16日)
1.采用“方式一”报名的家长,请携带身份证件到我校报名点进行身份核验,具体安排如下:
①8月13日:常住居民及迁入户
小学校园:
上午:新兴街、老城街、南门
下午:南关、刘桥、拆迁户、西门
羽生校区:
上午:西关、赵昌、河北辛庄、城区非农业户
下午:羊场、拆迁户、姜庞庄、王官庄、三里屯、上楼、关爷庙
②8月14日上午:当地居民、散户投资者(在我校招生区域内购买房屋者)
8月14日下午: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
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3.入户调查阶段(8月15-16日)
入户核查中发现问题或因父母原因无法调查的,暂不予录取。
4.网上招生阶段(8月17日至20日)
网上录取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至8月20日。
(五)发布通知时间(8月21日)
通知将于2021年8月21日发出,家长可到报名点领取纸质通知书(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所需文件
1. 范围内的永久居民
①学前教育证明 ②学生近期2寸彩色照片 ③户口簿 ④父母身份证 ⑤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城镇老旧房屋无房产的,需提供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电费缴费收据。
学生的常住户口应当与其监护人的常住户口、法定常住户口一致,如常住户口与法定常住户口不一致,以法定常住户口为准。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或祖父母(学生及父母中至少有一人与学生相同,祖父母与学生有相同身份证)、祖父母(学生及父母中至少有一人与祖父母有相同身份证)。非居住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辖区内楼房居民(在县城内购买房屋居住的农民(含个体户))
①学前教育证明 ②学生近期2寸彩色照片 ③出生证明 ④户口本 ⑤父母身份证 ⑥房产证或房产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实际入住为准,提供水、电、煤气费账单或截图、契税、购房合同等)未交付房产或不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3. 享受优惠待遇者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子女、公安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或负伤的公安警察子女,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审核后,按分配到指定学校报名。
4、农民工、个体工商户(户籍在县外或户籍在县内(城关镇派出所除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①学前教育合格证明②学生近期彩色2寸照片③出生证明④生源地户口簿⑤父母身份证⑥居住证(或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居住证申请回执或房屋租赁登记证明)⑦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所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子女随家迁入需提供:①学前教育证明;②学生近期2寸彩色照片;③出生证明;④生源地户口簿;⑤父母身份证;⑥居住证(或住房管理局出具的居住证申请回执或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或⑦营业执照;⑧税务登记(各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 拆迁户
已经选房的,需提供搬迁协议、户口簿、选房结果确认书;尚未选房的,需提供搬迁协议、户口簿、选房结果确认书。
5. 报名地点
1.实验小学校区报名地点:实验小学校内。
2.韩育小学报名地点:韩育小学内。
6. 服务热线
小学校园:
羽生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