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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如何处理买卖双方一方未到场?

作者:admin | 分类:企业名录 | 浏览:56 | 时间:2024-01-17 16:27:23

    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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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在场的,若有一方未到,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是否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了?

如果买卖双方有一方未到场,依旧可以可以进行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过户时,买方不到场

买方分别为境内自然人和境外自然人,若不到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

1、买方为成年人

应该委托给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应该提供:

(1)手写委托书

(2)买方身份证原件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买方为未成年人

需监护人到场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买方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如果未成年人户口与父母在一起,并户主是父母或母亲的可不作监护公证,但部分城区要求提供出生证明。

3、买方无行为能力

指老年痴呆、精神病....应由监护人代为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买方及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

(2)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生效法律文书。

 

境外自然人

买方为境外自然人,需提供

(1)委托公证书;

(2)译本公证;

(3)《外籍人在XX地购房申请表》;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过户时,卖房不到场怎么办?

卖方分别为境内自然人和境外自然人,若不到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

境内自然人

1、卖方为成年人

应委托给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是买方),需提供:

(1)公证委托书;

(2)卖方身份证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网签时应体现受托人,某些地区规定,如果公证委托是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

2、卖方为未成年人

需要监护人到场办理,同时提供:

(1)监护公证;

(2)卖方户口本原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3、卖方无行为能力

多指老年痴呆、精神病等,需由监护人代为办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卖方及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

(2)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生效法律文书。

境外自然人

卖方若为境外自然人,需提供:

(1)委托公证书;

(2)译本公证;

(3)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注 :该文章来源房产知识,如有侵权,联系17681030193  我们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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