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如何处理买卖双方一方未到场?
作者:admin | 分类:企业名录 | 浏览:56 | 时间:2024-01-17 16:27:23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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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卖双方有一方未到场,依旧可以可以进行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过户时,买方不到场
买方分别为境内自然人和境外自然人,若不到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
1、买方为成年人
应该委托给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应该提供:
(1)手写委托书
(2)买方身份证原件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买方为未成年人
需监护人到场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买方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如果未成年人户口与父母在一起,并户主是父母或母亲的可不作监护公证,但部分城区要求提供出生证明。
3、买方无行为能力
指老年痴呆、精神病....应由监护人代为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买方及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
(2)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生效法律文书。
境外自然人
买方为境外自然人,需提供
(1)委托公证书;
(2)译本公证;
(3)《外籍人在XX地购房申请表》;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过户时,卖房不到场怎么办?
卖方分别为境内自然人和境外自然人,若不到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
境内自然人
1、卖方为成年人
应委托给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是买方),需提供:
(1)公证委托书;
(2)卖方身份证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网签时应体现受托人,某些地区规定,如果公证委托是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
2、卖方为未成年人
需要监护人到场办理,同时提供:
(1)监护公证;
(2)卖方户口本原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3、卖方无行为能力
多指老年痴呆、精神病等,需由监护人代为办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卖方及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
(2)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生效法律文书。
境外自然人
卖方若为境外自然人,需提供:
(1)委托公证书;
(2)译本公证;
(3)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