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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汽车消费券又来了!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22 | 时间:2023-10-24 20:05:21

威海市商务局、威海市发展改革委、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威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继续落实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的通知》,继续落实政策促进汽车、家电消费。 明确我市8月份汽车消费券申领发放有关事宜。

一、汽车消费券发放原则

2022年8月汽车消费券限额250万元,先到先得,直至申请额度满; 银联App汽车消费券申领系统将于9月15日上午10点开通,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数据上传,当月活动自动结束。

二、汽车消费券补贴对象及类型

继续按照《关于促进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商字[2022]27号)规定的发放标准,对8月1日至8月期间在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客车的2022年12月31日威海二手车,报废旧车购买新车并在威海挂牌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汽车消费券。 购买车辆要求为7座及以下家庭乘用车(不含二手车,不含客车、货车、特种车),包括报废汽车。 申请购买新车的汽车消费券,旧车报废日期和新车购买日期必须为8月1日至8月31日,以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书出售日期。 负责发票的税务机关必须是威海市税务机关,报废机动车必须是7座及以下家庭乘用车(不包括客车、卡车和特种车辆)。

三、消费券发放标准

(一)个人消费者向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客车(不含二手车)并登记金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发放6000元消费券每辆车,购买价格为10元。 购买1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车辆每辆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买10万元以下车辆每辆发放3000元消费券。

(二)个人消费者向威海市有牌照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燃油客车(不含二手车),且价格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可获赠5000元消费券每辆车发放一张,购买金额满10万元的,发放5000元优惠券。 购买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车辆,每辆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买10万元以下的车辆,每辆发放2000元消费券。

(三)用报废旧车购买新车(不含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购买第一条至第二条车辆的,每辆车发放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四、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符合条件的购车者可通过云闪付APP登录,注册认证并按要求上传材料(以云闪付APP上传模板为准)。 审核通过后,系统将发放指定金额的云闪付汽车消费券(汽车消费券面值为100元,购物满100元即可使用。消费券可组合使用) ;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过期后自动失效,不再补发); 收到汽车消费券后,在消费券规定的有效期内,到威海市内任意支持云闪付系统的商户进行消费。

5、申请汽车消费券步骤

步骤1:以银联App用户登录,App所在地为威海市。

第二步:进入App首页-“本地”-点击“汽车优惠券”-选择“威海市”-点击“数据上传”,按照步骤上传优惠券申请材料,注意选择类型以及您购买汽车的价格范围。 ,对应选择上传入口。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发放相应的消费券。

申请消费券需上传文件清单:

1、购车人身份证;

2、机动车驾驶证;

3、车辆登记证;

4、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统一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活动时间内);

5、个人消费者报废旧车购买新车还须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6、申请人提交的居民身份证、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材料必须姓名一致。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要指导参加本次活动的客车零售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他人获取赛事资源、参与作弊、进行虚假交易。 禁止违规经营威海二手车,不得动用财政资金,确保活动真正惠民利企,实现政企优惠叠加效应,提振公众消费意愿,助力企业发展正常运转,促进市场复苏和经济复苏。 影响。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威海市商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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