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提交暂住证啦!烟台二手车过户、迁入将实行“一证通办”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66 | 时间:2023-10-15 21:02:59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赵大友
5月24日,烟台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深化交通管理“放权、放权、优化监管、优化服务”改革,启动警后银行合作“机动车网上抵押贷款”发布”平台。 记者从会上获悉,6月1日起,申请小微非营运客运车辆转移登记、迁居地外(长岛除外)时,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一户一户”。 ——“停止登记”,暂住无需提交居住证明。
据介绍,烟台市实行全市范围内小微非营运客运车辆转登记、转入“全市普遍服务”。 申请人可以选择凭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到就近的车辆管理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申请(长岛除外)。 由于档案数据的限制,接送业务不属于“全城服务”范围。
“二手车过户”实际上包括两个流程:第一个流程是买卖双方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二手车销售交易,开具交易发票,实现车辆所有权的转让;第二个流程是买卖双方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二手车销售交易,开具交易发票,实现车辆所有权的转让; 第二个流程是新车主购车后出示相关材料。 到车辆管理所或者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 此次推出的二手客车“一通通”过户登记是在第二道流程中实现的。 6月1日起,跨省、跨市申请,实行小微非营运客车过户登记和过户。 如果是户籍公民外地二手车过户费用外地二手车过户费用,申请人凭一张身份证即可申请,并在暂住地提交居住证明。
由于长岛受到《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和《长岛县机动车总量控制暂行条例》的严格管控,持有长岛身份证的申请人不具备办理此“一证通行证”的资格“全城服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