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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男子在4s店买到“二手车”?回应称是“虚出库”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114 | 时间:2022-05-18 08:07:06

中卫市海原县的的哥小田近期遇到了一件闹心事。

2019年,他买了一辆新车跑出租,但是几个月前,他去4S店维修车的时候却被售后告知,系统里显示,这辆车在卖给小田之前已经出售过,并且还有一项旧件处理记录。

“我非常气愤!新车怎么就成了一辆二手车?”小田对此又气愤又疑惑。‍

1 一次维修咨询 发现新车“猫腻”

2019年12月,小田与父亲在丽景北街的宁夏金富源上汽大众4S店(以下简称“金富源大众4S店”),看上了一辆桑塔纳,想要购买的时候被销售顾问告知没有现车。

得知父子俩从中卫市海原县而来,销售顾问建议两人可以去中卫店购买现车。“工作人员说中卫市的店也是他们开的店,让我去中卫店提车。自始至终我都以为是在金富源大众4S店买的车。”小田告诉记者,自己当时是第一次买车,什么也不懂,也没有签订任何订车协议。

回到中卫市后,小田花了61400元在中卫店提了车,并很快收到了快递寄来的发票。

几天后,小田在中卫市车管所上了牌照,缴纳了购置税,给车办理了相关手续和证件后用来进行出租客运。

今年7月份的时候,小田在开车过程中发生了刮擦,来到金富源大众4S店进行维修,却被告知这辆车并不是该店出售的,且在小田购车之前就有出售记录。

“金富源大众4S店的售后说,系统显示我这辆车不是他们店卖的,是2019年8月30日银川金岛大众4S店卖的,要我过去问一下。我又看了下发票,发现开票的既不是金富源大众4S店也不是金岛大众4S店,我也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小田一时被搞糊涂了。

从小田提供的购车发票记者看到,销货单位名称以及购车款的打入账户名称,皆是宁夏德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宁夏男子在4s店买到“二手车”?回应称是“虚出库”

售后系统显示,小田购买的这辆桑塔纳于2019年8月30日已销售,其中还有一项旧件处理记录。

宁夏男子在4s店买到“二手车”?回应称是“虚出库”

小田觉得自己购买的并不是新车,而是一辆二手车。然而,他提车的那家位于中卫市的汽车经销店目前已经关门,无法取得联系。

对此,小田曾多次向商家和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宁夏二手车交易,但是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我的诉求就是退车退款。”小田说。‍

2 汽贸公司:系统信息为虚拟出库信息 并非二手车

金富源大众4S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卫市这家汽车店并不是金富源大众4S店的分店,而是二级经销商,他们与中卫市这家二级经销商仅有合作关系。

小田购车时店里没有现货,只是推荐他去其他店购买,这辆车和金富源大众4S店并无关系。

金岛大众4S店的售后经理在其售后系统中进行查询,显示小田购买的车辆今年5月23日仅有一次首保记录,当时并没有进行实质性保养,只是拿走了机油机滤,登记的送修人姓包,并不是小田本人。

对于系统中存在旧件处理记录,显示承修方处理保留,销售经理解释,这是因为只要车辆进行保养维修或者基础检查宁夏二手车交易,都需要在售后系统中进行选项操作,并输入送修人的姓名信息,系统才能通过。

但是,小田是今年7月份才发现系统有出售的信息记录,在此之前从未去过金岛大众4S店。对于送修人是谁,谁拿了机油机滤,小田和店方都表示不知道。

宁夏男子在4s店买到“二手车”?回应称是“虚出库”

对于小田的车系统显示销售经销商名称是宁夏金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情况,店方同样表示不知情。“车是谁卖给你的,谁应该负责,你应该找卖给你车的人,这样往上去追溯,卖车的人肯定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金岛大众4S店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收款以及开票方——银川德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汇汽贸”)负责人韩经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韩经理告诉记者,德汇汽贸只是委托中卫市的汽车经销商进行代卖,现在中卫市的店已经不开了。“我们是去年8月份从金岛大众4S店批来的车,12月份卖给了田先生。因为已经把车卖给我们德汇了,金岛大众4S店就从系统虚拟出库了,这并不影响车是新车。如果不是新车,购置税、上牌照都是验不过去的。”韩经理说。

韩经理还告诉记者,由于中卫市的汽车经销商没有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开票资格,所以无论是收款还是开票,都是由德汇汽贸办理的,手续和发票也都是正规的。

随后,记者向贺兰县德胜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了核实,得知德汇汽贸的汽车销售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建议,如果小田仍然对他所购买的车辆存有疑惑,认为它是二手车,可以去他办理牌照的中卫市车管所进行查询核实。‍

3 “虚出库”是汽车销售行业小秘密 “退一赔三”诉求需举证

对于售后系统中,查询到的车辆出售时间早于车主购车时间,甚至有的还有保养维修记录等情况,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这有可能是信息录入错误,也不排除已经开票售出,有可能是消费者突然退车,没有提车但已进行了开票和信息录入,还有一种普遍存在的情况“虚出库”。

“有的经销商为了完成某个月的业绩,在车辆销售系统内录入‘已经销售’的记录,而实际上这辆车并没有真正售出。联系人通常也是工作人员自己或者亲属朋友的信息。”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后台系统录入需要客户资料,等这款“虚出库”的车正式售出后就可以对信息进行更改。

“虚出库”的行为很容易引发一些问题,比如错过首保日期,或者如小田一样,当消费者看到系统销售记录时,发现信息不一致,会任务自己购买的是二手车,引发消费纠纷。

那么,由于“虚出库”造成的影响,小田退车的诉求如何认定,记者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攀告诉记者,虽然小田购车时并未签订购车协议,但是从收款账户与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单位统一的情况下,以及双方交易的事实,可以认定小田与银川德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形成了车辆买卖合同关系,小田作为消费者是有权向销售方去主张相关的权益。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应如实告知消费者车辆的一切车况信息。“如果消费者认为,商家利用虚假手段出售车辆,可能涉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即无条件退款和3倍赔偿。”孙攀说。

孙攀表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要对商家存在消费欺诈的主观行为以及自己购买的车辆确实是二手车负有举证责任。

“这个事件当中,仅有售后系统中存在的维修保养记录,不能证明该车辆就是二手车,还需要综合车辆的实际车况、购车前的公里数、验车情况,并由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确定它到底是新车还是二手车。此外,还需要举证商家存在故意隐瞒车辆真实情况,将二手车作为新车出售的行为。当两个举证都成立的话,消费者有权向商家主张退一赔三的赔偿要求。”孙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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