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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办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

作者:admin | 分类:家政服务 | 浏览:55 | 时间:2023-06-29 09:01:48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优质均衡的基础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关于完善优质均衡的基础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深化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打造优质均衡的基础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和期盼,以公益性和高质量均衡为基本方向,全面提高基础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推动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优先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坚持政府主体责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动态调整,不断加大财政投入。 坚持补短板,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覆盖全民、优质均衡。 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推进综合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优化资源配置形式,强化班主任关键作用,强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法制化。

到2027年,优质均衡的基础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供给总量进一步扩大,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均等化水平显着提升。 到2035年,义务教育中学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治理体系等适应教育强国需要,市(地、州、盟)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显着改善。 大部分县(市、区、旗)域义务教育实现高质量均衡,适龄中学生享受公平优质的基础公共教育服务,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前列。

二、全力保障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

1.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重点推进中学标准化建设,促进缩小区域教育差异。 继续加大对中东部地区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各市政府要着力缩小省内不同市、县、区之间办学条件和水平的差异。 发达县区倾斜; 国家和市两级建立了经济欠发达县区中学办学条件跟踪评价和定期调度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工作协调,着力守住办学条件底线。 实施义务教育中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义务教育中学办学具体标准,建立中学标准化建设表,加大力度并协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提升和能力提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等项目,推进义务教育中学校舍建设,安全防范、教学仪器兵器、数字化基础环境、学校班级规模、师资配备等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着力提高中等教育水平。保障学校教学生活和安全条件,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各地在推进中学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可支持中学结合实际,适当扩大课堂学习活动空间和运动场地,为非寄宿中学中学生提供就餐、午睡条件。 大力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融合,建设高速校园网络,实现班级通讯。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师资配置标准和统筹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各县中小学师资配备全面符合国家基本标准,配备中小学班主任。按照国家课程计划,特别加强思想政治课、体育课、美育课、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班师资队伍建设。 各地区制定实施班主任发展提升计划,大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专业班主任队伍,显着扩大优秀骨干班主任总数; 发达地区不得从中东部、东北地区抢优秀班主任、班主任。

2.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重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推动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异。 适应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市带带动城乡义务教育整体发展,着力解决城市拥堵、农村薄弱问题。 完善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按照服务人口实际规模配置教育资源。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分配标准。 各市县要合理规划,保证充足的建设用地,严格执行新居民村中学建设规定,推动城镇中学扩建,重点解决人口集中流入问题。区域教育资源供需矛盾。 把中学生学习通道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整治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任务,抓紧就地重建。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健全控制辍学、保障教育长效机制,加强义务教育巩固年度检查,持续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科学制定城乡中学布局规划,进一步加强寄宿制中学建设,办好必要的农村小学。 大型中学; 全面推进城乡中学社区建设,健全城乡中学支持激励机制,确保农村中学扶贫有城市中学对口。 加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建立互联、共建、共享的数字教育资源平台体系,提供德、智、体、美、劳等一系列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创新数字教育资源呈现方式,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服务农村和边远地区,提升教育质量。

3.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重点促进师资配置平衡,推动缩小学校间办学质量差异。 建立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促进校际管理、教学、教研紧密结合,加强高质量推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实现高水平办学、学区制管理。 - 集团内和学区内学校之间的质量平衡。 为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推动新型优质中学发展,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中学。 落实市长班主任有序交流轮岗行动计划,科学推进班主任“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结合城市等不同地区实际,建立交流轮岗保障和激励机制到农村地区,到农村中学或办学 在贫困中学任教1年以上是申请中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是小学高年级选拔的优先条件推动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向农村中学和办学条件薄弱中学流动。 原则上,同一校区连续任教的校长和达到一定年限的优秀骨干班主任应当优先进行交流轮换。 各地区要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制定市长和优秀骨干班主任交流轮换的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实现学校间师资均衡配置、中等教育奖励扶持。培养和输送优秀骨干班主任的学校,优先考虑在各级考核奖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长班主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奖励。 积极探索构建新急聘班主任高水平中学见习生培训体系。 围绕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加强“国培计划”实施,督促各省、市、县、学校组织开展市长、班主任培训,优化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师范生课程体系,举办人工智能培训项目。 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市长办学能力和班主任教育教学水平。 支持班主任创新教学方式,深入开展精品课程选聘,大力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应用,提高班主任数字化素质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建设全省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高数字化管理水平和效率。 建立分校管理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县域优质均衡义务教育创建、监督、评价和认定。

4、保障群体公平发展。 重点推进教育关爱制度化,推动缩小群体教育差异。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免试和民办中学同步招生新政策,保障不同学龄群体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制定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式劳动者申办居住证新政策,完善以居住证为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孙辈入学新政策,将民办中学作为招生主要依据孙辈在流入地成为义务教育保障范围。 建立孤儿、失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儿童精准筛查机制,加强教育保障和关爱保护,优先满足寄宿、交通、营养需求,加强人文关怀和照顾。心理咨询; 做好贫困中学生的待遇和帮扶工作,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要。 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中学和普通中学随班就读建设,健全视力、听力、言语、身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等儿童特殊教育服务机制有特殊需要的儿童。 坚持学业形势精准分析,全面构建学困生扶贫体系,完善面向全体中学生的个性化培养机制,优化创新人才培养环境条件。 推动中学心理辅导室建设,重点加强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建立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根据需要建设必要的义务教育特殊中学,加强对行为严重不良的未成年中学生的教育矫正。

5、促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全面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提高整体办学水平。 加强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素养、民族通用语言文字、学科专业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专项培训,强化“特岗计划”和“国培计划”等实施民族地区惠民工程,推进人才育人“集团式”帮扶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班主任到民族地区中学扶贫支教。 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中学教育全过程,为各族师生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6.提高金融保障水平。 我们仍然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着力落实政府责任,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坚持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私立中学提供。 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加强教育教学投入和班主任队伍建设,依法保障班主任工资,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 全面落实农村班主任生活补助新政策,强化地方责任,制定农村班主任生活补助办法,按照困难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 推动实施困难边远地区农村中学校长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学校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 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政府包办服务家政服务管理制度,为中学提供保安、食堂、宿舍管理、医疗卫生等服务。 加强劳动实践、课外活动、研究实践、科普教育基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家长中学、服务点建设,完善中学、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三、大力提高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的帮扶水平

7.确保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捐款全覆盖。 建立覆盖中学生整个学段的捐赠制度。 建设和完善儿童捐赠体系,通过免收教育费等方式,努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坚持和建立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中学生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给予生活补贴; 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补贴实施地区的中学生提供营养餐。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免校餐。 对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免杂费。 在捐赠范围内优先支持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对残疾中学生特殊学习工具、教育培训、交通费给予补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家财政状况,综合考虑物价和生活成本变化,建立捐赠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8、提高中学生捐款的准确性。 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教育、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建立中学认定依据和工作流程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的准确性和远程申请的便利性。 不断建立捐赠资金接收机制,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捐赠新政策,力争千方百计。 推动各地根据辖区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状况、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分布情况差异化确定捐赠比例和标准。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保持中学生捐款新政策总体稳定和有效衔接,重点关注避免返贫动态检测对象的孙辈。 加强中学生捐款新政策宣传,确保捐款信息公开透明。

四、统筹安排其他中学生基本公共服务

9.加强中学生健康服务。 加强中学卫生体系和能力建设。 建设中学生健康档案,逐步实现与学前健康档案内容的衔接。 为中学生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科普等服务,有针对性地传授适合中学生特点和需求的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 建设中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检测平台,每年发布中学生健康素质水平数据。 做好中学生预防接种、传染病预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知识宣传。 定期走访中学传染病防治情况,指导中学筹建健康宣传栏,对校医、保健班教师进行专业培训。 定期对中学食堂及校园周边就餐、就餐场所提供乳品安全风险排查、跟踪评价等服务。 构建健全中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定期筛查评估、早期识别和干预机制。

10.丰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科普资源育人的重要作用,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按规定向中学生免费开放的新政策。按照规定家政服务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科技馆和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中学生开放。 适当延长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中学寒暑假双休日开放时间,增加适合中学生的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创新地将优秀电影融入校园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两次优秀电影。

11.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加强中学毕业生职业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搭建优质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就业创业和劳动就业新政策法规咨询,发布人力资源供需、市场薪资价格、见习岗位等就业信息,为有需要的毕业生提供服务 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就业扶贫等服务,并组织毕业去向登记。 为高校毕业生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费出国(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因私出国(境)人员提供流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生活补贴。

五、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建立优质均衡的基础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民生工程,摆上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市级统筹,充分发挥省级政府作用,落实县级管理职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压实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新政策落到实处。措施得到落实。 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区域协调和改革力度。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非基础公共教育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县级普通中学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公共教育服务能力。 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集义务教育课外服务资金,丰富优质课后服务资源,强化课外教育功能。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新政宣传分析,及时总结并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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