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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化进程正处于60%向70%增长的加速期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98 | 时间:2022-05-17 07:01:24

中国城镇化进程正处于60%向70%增长的加速期,这意味着什么?简单来说就是,未来10年,全国仍然可能会有超过1.2亿的农民工放弃农村,进到城市安家生活。这个数据是怎么得出的?基于过去20年中国城镇化率提升对应的每年农村转城市人口计算出来的——国统局数据显示,过去20年,农村人口流失2.56亿,平均每年有1280万人成为城市新市民。因为有专家表示,越到最后城市化率越慢,所以我们少算了800万人。

明年起,留在农村的老房子一律实行“地随房走”,城市子女请知晓

因此就有专家对此咬住不放,言之凿凿表示,未来十年还有1.2亿人要进城,这会创造天量的住房需求,势必会助推大城市房价继续上涨。所以,有条件还是要早点在城市买房安家,买房越等越危险。

不过,也有专家表达了不同观点。财经作家莫开伟就曾经直言不讳道,我国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相差达到16.21%,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些没户籍化的人,无力承担居高的房价。对农民进城购房应引导不能刺激,农民不应成高房价接盘侠,更没有经济实力继续助涨城市房价。

明年起,留在农村的老房子一律实行“地随房走”,城市子女请知晓

我们不止一次说过,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强大,其实归根结底就是城镇化的发展。我们绝大多数人可能对城镇化发展伴随着的房地产发展、房价上涨有不好的印象,但城镇化率未达到天花板时,农村人口是不会停止向城市转移的,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即农村人口流向城市是大势所趋,毕竟我们已经不需要那么多农民在农村种地了,未来农业发展大概率走的是欧美那种“农场大户承包”模式农村户口土地政策,更是科技兴农的时代。

从农村到城市,是国家发展的体现,也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一种方式,这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毕竟城市里的教育、医疗、养老、交通等资源是农村无法相提并论的。

随着城市和农村的差距越来越大,过去20年数以亿计的年轻人为了学习、工作,更为了子孙后代的前途,毅然走出农村,安家落户城市。他们不仅在城市买了房,其中很多还把户口也迁到了城市。但他们的父母习惯了农村的生活,不愿扎根城市,所以他们的户口仍然是农村户口。这就造成了,城镇户口的子女继承农村户口父母留在农村的宅基地和上面的老房子存在很多难题。事实上,这也是一直以来非常困扰城市之女的重要问题。

明年起,留在农村的老房子一律实行“地随房走”,城市子女请知晓

据2020年新规,凡是户口迁移至城市的子女继承农村户口的父母遗留的老宅情况,从明年起,一律按以下三条“新规”处理:

第一、宅基地继承,一律实行“地随房走”

很多人可能会想当然地以为,父母留在老家的宅基地和房子是祖祖辈辈的财产,肯定都是由自己的子女继承的。其实这是错误的看法。因为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更不能转让。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它是带有福利性质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一直以来享受的其实是宅基地的使用权。盖房子、盖猪舍、盖鸡舍、搭牛棚这些行为统统属于使用性质。

明年起,留在农村的老房子一律实行“地随房走”,城市子女请知晓

宅基地不能继承,城市之女如何继承父母留在农村的老宅呢?新规有明确规定,继承宅基地一律实行“地随房走”。啥叫“地随房走”,通俗说就是土地和房子一起走。土地不能继承,根据《物权法》规定,父母留下的房产、资金等遗产子女当然是可以继承的。

所以,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只要宅基地之上的房屋不出现长期空置、倒塌等现象,城市子女在继承父母老房子的同时,也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老房子一律实行“地随房走”,城市的子女一定要知晓。这一点,自然资源部官网于2020年9月9日发布的有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有明确回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值得提醒的是,城市之女继承过来之后,也是有权利出租或出售老宅的。不过,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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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城市子女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不得对老房子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什么意思?就是城市之女虽然按照新规有权利以继承房屋的方式同时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却不能在宅基地上实行翻建、改建、扩建老宅的行为。尤其是很多在城市生活久了,厌倦了城市生活,想回农村在父母宅基地之上重新建设新房子的想法,按照新规是不允许的。

而且相关法律法规早有明确:一旦宅基地上的房屋毁坏消失,或者房屋闲置两年以上,那么宅基地也会被集体组织收回。也就是说,城市之女如果想要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务必做到两点:要保障农村老房子的完整性,要保证老房子不能长期空置。这两点说实话,现在执行其实并没有那么死板,尤其是村集体又都是相互认识的熟人,所以纵使做不到这两点,也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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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父母农村老宅继承问题

上文我们已经说过了,根据《物权法》城市之女有权利继承父母留在农村的老宅。但继承同样也有很多问题,父母有多个子女最繁琐:1、如果父母专门有立遗嘱把房子留给谁,按照遗嘱执行;2、如果没有遗嘱,则由留在农村户口和父母未分离的子女继承;3、如果父母已经离世,且未明确继承权,则老房子由多个子女共同继承,这里包括城市户口的子女。

符合继承条件农村户口土地政策,该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呢?必须经过五项办理过程: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继承登记和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很多人也会关心另外一种情况,即老房子遇到拆迁,补偿的问题。基于上文所说,城市之女只有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老房子拆迁,只能获得老房子拆迁的相应补偿款。至于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个人是没有权利分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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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直以来,很多城里人对于继承农村老宅都有“不屑一顾”的看法。他们觉得城市里样样都好,很多农村人挤破头要到城市里来,谁会愿意继承农村的老房子。卖不掉、租不出,可以说是毫无价值。

事实真的如此吗?个人认为,这里面有眼红的成分。我一直都主张,父母留在农村的老房子,子女一定要想方设法保护好。

一方面,农村老房子再怎么说,也是父母留下来的财产,这是他们一辈子的积蓄,更是子女生活长大的地方。人活着首先不能忘本;

另一方面,城市虽然交通、医疗、教育等资源好,但是也有比不上农村的地方:农村居住空间大、水源好、空气清新等。事实上,这些年有很多城里的有钱人抢着到山清水秀的农村去生活;

再者说了,其实这些年国家根本没有忘记发展农村,城乡一体化、乡村振兴战略等政策的提出,就是发展农村的重要体现。去年底,国家住建部下发文件更明确表示,会在2035年全面实现“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种种信号显示,未来农村发展建设肯定不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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