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旧房装修补贴细则发布:最高补贴3万元,涵盖厨卫局部改造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69 | 时间:2024-12-04 09:04:36现代快报讯(记者赵丹丹)12月3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旧房局部改造厨卫所需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新闻发布会。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江苏省旧房改造、厨房卫生间及其他局部装修所需材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市民自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购买旧房改造(含城市住宅、农村住宅)、厨卫等局部装修所需装饰瓷砖、地板、墙板,综合吊顶、套门、集成橱柜、淋浴房、卫生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采购价格的15%进行补贴,每人每套房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卢宏伟表示,值得注意的是,商务部门牵头开展家装家居补贴,采用的是“立即贴现”的方式。消费者完成购买后,商家代为申请。补贴。省住建厅同步开展的补贴活动采取“事后补贴”方式,要求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服务)合同。已完成装修或正在装修的业主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当然,同一套房子不能重复享受两项补贴政策。
补贴申请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人应当按照设区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申请方式向装修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补贴申请者必须是房屋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的付款凭证、物品及材料购买明细、三-装修改造当事人证明、施工时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承诺书等材料。
装修装修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可以由装修装修房屋所在社区的物业服务公司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供。也可以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单位的邻居提供。装修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汇总后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辖区城市农村发展。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编制本地区资金拨付清单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全额划入申请人银行账户。各地区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用完。如有剩余,补贴资金将在政策执行期满后清算。
“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防止申请人签订虚假装修合同骗取补贴,我们设计了‘抽查’环节。”卢宏伟表示,《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开展抽查。抽查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公司等第三方进行抽查,也可以通过电话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50%。
据悉,目前,全省各地已陆续细化补贴办理工作流程,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申请公告。卢宏伟表示,距离2024年年底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下一步将不断优化操作流程,加快工作进度,加快审核速度,提高服务质量,打通补贴发放的“最后一公里”。为消费者提供真正折扣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