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机构工作职责:资金管理、预决算报表与经费申请
作者:admin | 分类:招聘求职 | 浏览:43 | 时间:2024-10-08 14:01:55金融机构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维护财务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工作。
2、负责本单位各项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依法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财务收支。
3、负责编制部门年度预、决算报告,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和绩效管理工作。
4、负责单位日常经济业务的会计工作,规范财务审批程序,确保报销票据程序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务按期报账、账目清晰。
5、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实时跟踪资金流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负责各部门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核、监督和报送。
7、负责债权、债务和固定资产的核定。
8、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按照规定做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归档、归档和保管工作。
9、负责单位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同时做好采购、发放、支付等管理工作。取消相关财务票据。
10、完成单位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融机构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保证会计师依法履行职责。
2、负责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决算的审计,严格监督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无预算不采购”,合理分配和使用各项资金,确保单位职能工作有序开展。
3、熟悉会计制度、财务法规、税收政策和行业政策,精通财务业务,理清资金渠道,对经济业务进行正确的核算和监督。
4、负责年度预决算、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各项业务内容的审核。按月分析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负责单位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与财务、审计、税务、银行等业务部门的对接和联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6、负责本单位项目实施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款到账。
7、做好财务、资产、债权债务、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保密纪律。
8、组织领导财务人员思想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整体工作。
9、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代理和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财务总账及各类明细账,确保手续齐全、数字准确、字迹工整、登记及时、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部门年度预决算及其他报表(报告),按要求及时汇总报送各类财务报表(报告),按期完成纳税申报表。
3、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拒绝违规或不合格的凭证。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行政单位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对不合理、不合规的支出不予报销。
4、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台账,定期检查盘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账、项、卡一致。
5、协助出纳审核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社会报销、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等报表数据。
6、定期装订会计凭证、账簿、表格等,并妥善保存、归档。本年度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保管,以前年度会计档案应当及时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7、完成部门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收银员岗位职责
1、认真审核各项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如有违反国家规定或有错误的,拒绝办理报销手续。
2、负责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或实际资金专户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汇总清晰、数字准确、账目清晰,有未清账款时,应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目一致,账目一致,并且账目一致。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会借用或挪用任何现金。收取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银行。欠条不得冲减库存现金,不得转作其他单位、部门使用。支票提取现金按日、按月结算,保证实际存款与现金账簿一致。
4、负责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的编制和分配,及时准确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职工贷款等税费,确保没有错误。
5、妥善保管相关印章、空白支票、收据,并建立支票、收据、印章的购买、领取、存放、使用登记册。
6、做好有关单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7、完成部门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府采购岗位职责
1、遵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维护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2、负责编制部门年度采购预算,指导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现有资产配置报送年度采购计划(包括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标准配置等);审查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采购资金来源和预算标准,进行汇总并报单位领导研究,批准确认后报财务部门。
三、政府采购预算批准后,严格按照预算项目实施采购。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四、政府采购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或者扩大使用范围,避免专项资金挪作他用。
五、有未列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专项政府采购项目的,有关部门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报采购计划。经单位领导研究批准后,应当及时办理追加政府采购预算,并报财政部门。并确认资金来源。
6、对采购过程进行实时、全面的监管,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审核和归档,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验收工作。
7、完成部门主管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统一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情况,必要时制定本制度。
01
会计管理系统
(一)单位领导职责
1、单位领导带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会计人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2、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责监督、贯彻和执行各项内部会计制度。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成绩显着的会计人员,财务部门和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职责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制定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开发财力,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半年、年)分析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准确向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领导财务会计工作,与银行、税务、财务等部门协调、沟通。
4、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向业务部门提供会计信息,并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工作做好金融后勤保障,服务单位中心工作。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做好维修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的审计工作。
3、业务部门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五天内结清。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给财务处并转交给银行,以方便提取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4、配合财务、银行完成每月工资发放工作。
(四)各单位的会计制度实行收付实现制,借贷复式记账。
02
会计师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设立财务办公室(可挂靠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核算的具体情况,各下属机构设置会计主管1名、出纳会计1名、会计文员1名。
(一)会计主管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
领导会计人员与一切违法、违纪、舞弊行为进行斗争。
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本单位各项消费指标的制定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提出建议,当好顾问。
3、按规定坚持“收支两条线”,执行率达到100%。
4、负责按照各项经济业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收付款凭证、账簿、报表进行审核,保证会计工作的规范性。编制凭证、核算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正确,账目清晰,账目一致,按时报账。
5、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的检查、盘点、处理,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如有超额或不足的情况,及时处理,保证单位财产账目一致(每年6月份)。
6、加强票据管理。收到的各类票据必须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接收部门必须定期检查、抽查,并接受财政、税务部门的监督。
7、组织全体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学习,学习财务会计理论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8、有权拒绝办理违反会计制度和财务纪律的财务收支,并及时向上级会计部门报告。
9、按照会计档案制度的要求整理、保存会计资料并归档。
(二)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财务纪律的有关规定,准确办理各项经济业务的收付。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闲置票据和不合格凭证的录入,认真编制会计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3、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允许支付,不允许票据入库,不允许随意挪用现金,不允许私藏公款,不允许“小金库”。临时借用现金须经领导批准,报销凭证实行“一笔”审批制度。
4、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认真办理银行业务收付款,付款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不得拆借账户,不得将其他单位的支票作为本单位的现金使用。
5、加强检查管理。领取支票遇到困难时,必须报领导批准。不允许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时,支票上必须写明收款人姓名和款项用途。收到的支票不能背书或转让。
6、现金、支票、汇票及各类有价证券必须妥善保管安全有效。未经主管批准,不得将安全密码和密钥交给他人。
7、负责发票、收据的保管,设立专门登记册,详细登记,保存采购、收货、收款等记录,定期对收货部门进行核对、抽查。
8、做好每月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发放工作,并定期核对账目。如发现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
9、配合会计主管做好会计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时刻考虑员工的方便,为工作服务。
(三)账户报告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单位备用金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其安全完整。
2、负责单位各项税费的缴纳及日常开支的报销。
3、组织本单位的催收工作,将所有催收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行政单位会计人员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留存公款。
4、负责原始凭证的初审、分类汇总,填写各类结算凭证,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核、签字认可后,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5、完成单位和财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03
会计处理程序系统
(一)各单位使用通用会计凭证(借方、贷方会计凭证)。会计人员根据核对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并连续编号。
(2)会计账簿的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审计账。总账、现金和存款日记账采用活页格式,明细账采用活页格式。开立账簿时,扉页必须填写正确。
(三)单位会计程序采用凭证会计程序,有效组织会计核算。
(四)会计凭证交付及时,无积压情况。
(五)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
1、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月报: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基本数据表、经常项目明细表;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收支总额表、行政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经常项目明细、专项资金收支明细、决算及书面说明。
2、本着“诚实信用、不做假账”的基本原则,编制报表的要求是: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告及时。
04
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1、出纳工作和会计工作必须严格分开,各负其责。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审计、会计档案、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登记等工作。
3、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员。
4、出纳人员必须按照审批制度,凭相关审批人员审核批准的单据办理付款。
5、出纳负责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会计主管要督导及时核实银行往来业务,核对当月发生的“未结账”是否属实。如有未结算的,应及时查找原因。
6、现金保险箱的钥匙和密码只能由收银员保管,不得随意转让给他人。一旦收银工作转移,必须及时收回保险箱钥匙并更改保险箱密码。
7、银行支票和印章必须分开保存。银行支票由出纳员保管,印章由会计主管保管。支票和现金必须存放在保险箱中。
八、有价证券应由专职出纳人员保管,并入账明细。
九、出纳员应做好空白支票的购领工作,支票的签发应经印章保管人核实。
十、会计主管应当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出纳所持有的“库存现金”、发票、收据及各种有价证券。
05
会计审计制度
(一)审计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分工
1、本单位审计为兼职,由会计主管负责审核会计凭证、账簿记录、会计报表和计划预算。
2、审计岗位直接对会计主管负责
(二)审计工作职责和权限
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是否齐全、实际可行、计算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应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收入和支出,要提出意见并报告领导,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号码是否正确。
4、审核会计凭证的编制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5、抽查账簿记录是否符合会计要求。
6、审核各类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制要求,签字是否齐全,是否按时报送,发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七、审计人员对经审核签字的计划预算、凭证、账簿、报表负责。
06
财产清查系统
(一)财产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清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库存方式包括定期检验和不定期检验。每年6月份进行定期检查;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损失时,不定期检查。通过核查,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二)加强各类交易的债权债务盘查、结算、核查和清理。半年内未收到债务的,必须发信、打电话,或组织专人追收,防止坏账发生。
(三)固定资产每年6月份盘点一次,并与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如果出现盈亏,必须及时处理,确保账目对等。同时,纪检机关要配合在职干部内部审计进行资产核查。
07
财政收支审批制度
(一)单位财务收支必须由负责人签名、盖章,有关人员验收或者证明,并经领导或者有关人员批准。
(二)实行“财务一笔”审批制度。所有支出,无论数额大小,均由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实行“财务一笔”审批制度,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经人事局、老干部局批准)批准并定期发放工资、奖金和水、电费收取手续的电话费除外)。
(三)各基层单位应当在年度部门预算限额内支出。如有特殊需要,部门预算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调整。
(四)预算支出数额较大的,必须由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