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政策延长,市民关心问题得到解答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92 | 时间:2024-09-29 13:01:37近日,市民手机里充斥着“国家划拨土地使用权重新流转”的信息。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最新消息,市政府同意过渡期政策自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三个月至5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宁波江北区划拨土地政策,我市将正式实施新标准补缴“划拨出让”项下的土地出让金。
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提问。
黄友平/摄
为何出台新的配发政策?
据介绍,城市基准地价及相关政策根据需要定期调整。由于多种原因,原老三区(不含江北圈)个人分配住房执行1999年的地价政策和补发标准。
宁波市老三区、镇海区、鄞州区、北仑区对划拨土地补发、转让实行不同的补缴标准。尤其是江北原来的三江地区与区外差异很大。圈外的还款标准远高于圈内。公众反应很多。城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要实行统一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市国土资源部门开始起草城市划拨和还款标准,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和还款的若干意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自2018年8月21日起自申请之日起施行,并设立6个月的过渡期(以申请受理时间为节点)。为保证新旧政策顺利过渡,经市政府同意,过渡期政策在2019年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三个月至5月31日。也就是说,从8月21日起2018年至2019年5月31日,国有住宅出让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可按原标准或新标准执行。
分配住房欠缴标准如何确定?
新的住宅单体配置标准按照住宅建筑面积乘以该等级基准楼面价格的3%确定。
目前,我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分为8级。在:
一级地块楼面价6903元/平方米;
二级地块楼面价6407元/平方米;
三级地块楼面价5694元/平方米;
四级地块楼面价3608元/平方米;
五级地块楼面价2386元/平方米;
六级地块楼面价1282元/平方米;
七级地块楼面价959元/平方米;
8级地块楼面价为710元/平方米。
新的补充缴费标准自2018年8月21日起正式实施后,过渡期政策将在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三个月至5月31日。
以原江东一套房子(二级土地)为例:划拨面积7.5平方米,建筑面积50平方米,按原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为:573元/平方米(二级地块住宅用地地权基准地价)×7.5平方米=4297.5元;
新补缴政策实施后,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为:6407元/平方米(二级区域住宅用地基本楼面价)×3%×50平方米= 9610.5元。
从上面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新旧政策有很大的区别。
该表格基于东南财经
4个常见问题,国土资源局权威解答
① 我是分配住宅的合法继承人。这种情况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分配的住所的,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登记,无需办理过户登记。重新转让财产。
②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国有的,是否需要返还土地出让金?
遇到这种情况,公民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宁波江北区划拨土地政策,以确定是国有划拨还是国有转让。接下来,有关国土资源局将视情况公布国有划拨小区名单。
③房改款如何补?
房改住房的分配和转让按照商品住宅用地进行。
④部分车库车位的补充缴费标准是否与住宅楼相同?
住宅小区土地划拨时,土地登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车库停车位的,应当按照城镇住宅用地标准缴纳出让金。
市民可以到哪里申请补缴?
据市国土资源局介绍,原崂山区(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东区)土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个人分配住房欠缴转账业务受理点原江北规划圈)和鄞州中心区分别是:
❖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不动产登记窗口)
地址:鄞州区宁川路1901号
受理范围: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区(不含洪塘、慈城、庄桥)、高新区(不含桂四)规划圈内的划拨、转出业务(不动产登记可同时办理)
❖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
地址:中山西路298号一楼81890馆
受理范围:原海曙区范围内的过户、过户业务(房产窗口可办理房产登记业务)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
地址:江北区丽江东路85巷16号一楼11、12、13号窗口
受理范围:江北区辖区内(慈城镇除外)转让、再转让业务
❖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
地址:鄞州区前湖南路578号鄞州体育馆
受理范围:盘火街、中和街、下营街、寿南街、中宫庙街范围内的划拨、转让业务(可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丘爱领地办事处受理点
地址:鄞州区秋隘镇文伟东路120号
受理范围:秋矮镇(不含东部新城规划区)土地重新审批、不动产登记可同时受理
♦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
地址:高新区光贤路997号64号窗口
受理范围:高新区内划拨土地出让重新审批,不能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东部新城受理点
地址:鄞州区宁川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17窗口
受理范围:东部新城范围内的分配、转交手续。不能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