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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法务经理的心得与体会:从卜算子•咏梅看法律后台支撑的重要性

作者:admin | 分类:招聘求职 | 浏览:55 | 时间:2024-09-18 22:02:46

金金超

“风雨使春天回归,雪迎接春天。已经是一片冰厚百尺的悬崖,还有花枝。 不争夺春天,只报道春天。当山上开满鲜花时,她在灌木丛中欢笑。这是毛泽东的名诗《运商,永美》,回忆起他在担保公司担任法务经理的经历,我时常觉得这首诗最适合我当时自己的经历和心境。担保业务与法律风险的关系如此密切,以至于大多数担保公司都设立了专职的法律经理,为担保业务提供法律后台支持。法务经理在担保业务的“集群”中法务总监岗位职责,不仅要做好法务审核,更重要的是要积极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创新,这一点非常重要。但是,担保项目大不相同,法务经理的工作并不简单和重复,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务经理并不容易,以下是我作为担保公司法务经理的心得体会,在这里和大家讨论一下:

1. 精通行业相关法律知识 - 能力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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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的经验和知识,几乎不可能谈论任何相关的工作。作为担保机构的法务官,首先要对法学理论和基本的法律知识有很好的理解和掌握,至于你是否必须专职学习过法律,那就不是真的了,无数事实证明,修士的修为不一定浅薄,半途而废,行百里路的比比皆是。其次,应充分熟悉和掌握担保行业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金融法》、《公司证券法》、《民事诉讼法》等,特别是一些与担保相关的法律要点,如担保权的设立、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以及公司的对外担保规定。最后,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无论掌握了多少法律知识,都必须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才有价值。实践经验是最难获得的,因为经验往往与失败、教训和参与重大法律事务的机会密切相关,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机会,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经受住失败的考验,更难得的是,很少有人能不断从实践中总结、反思和改进。关于司法考试,在很多人眼里,是“天下第一的考题”,但其实只是在法律意识方面的全面智力测试,就是整体的法律意识还可以,不及格并不代表担保法领域的法律意识不好, 而且它不能是一刀切的。更何况,与通过司法考试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还有很长的差距,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的人可以弥补考试中的不足。

2. 熟悉企业文化和业务流程——成长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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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基础是能力的基础,那么尽快熟悉企业文化和业务流程是法务人员从入门到获得资格的关键。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是企业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是指导员工行为的风向标,也是团队分工协作的重要支柱。从岗位的目的和职责来看,法务经理的基本任务是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法律论证和支持。作为担保机构的法律经理,您不仅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还要紧跟公司的主营业务法务总监岗位职责,积极把握业务流程和相关常识,把握担保行业的特点和规律,避免照搬书本和法律。例如,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协议、担保合同涉及担保业务流程,应由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平衡,在担保责任范围、担保期限、替代期限、责任分担、追偿安排等方面可以订立专项约定,担保公司可以划定底线,在底线的基础上与合作行进行谈判。 再比如集体债券的发行和再担保,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有的没有法律禁止,有的直接从理论到实践,不懂业务,连想都不敢想,更不用说法律审查了。

3. 区分优先次序,学会统筹安排——抗压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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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业务为中心还意味着公司可能无法拥有大量的法律人员,而有限数量的法律人员可能还必须在行政、人力资源甚至业务运营中担任某些角色。因此,法务经理的工作除了合同审查、文本修改、意见发布、法律诉讼等法律事务外,还可能包括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尤其是在大多数担保机构,通常人员少、事务复杂,随着业务的扩大,法务经理的工作将变得越来越繁忙。如果职责分工或流程设计不合理,法务经理就得一边做大量工作,一边对业务进行最后的审核和检查,业务部门和法务审核部门在工作质量和效率上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冲突。更何况,担保公司总会有一些突发事件,比如保证金赔偿、重大项目、诉讼保全等,领导随时可能突然调动法务经理参与特殊工作任务。面对压力,更可行的办法是先与各方协调沟通,及时调动人员,交接工作;然后,根据优先次序,统筹安排,将每天必须完成的工作进行排序,并记录在台历或记事本上,逐一完成和混合;如果真的要改变现状,及时向上级反馈问题,努力在公司层面解决。

四、提出建设性建议 不轻易否定——化石成金

了解担保业务的人都知道,担保机构的目标,从银行设定的基本门槛上总是这样那样的距离,担保机构提供的服务产品,总是大致相同的,本质上是根据每个企业的不同量身定做的,体现在融资金额、方式、担保贷款方案上, 反担保等设计原则与灵活性相同,共性与个性并存。所以,有人说,担保代理的业务是“在夹缝中生存的艺术”,只有不完美的客户才能做到完美的担保代理。担保机构的业务始终面临银行、同行业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而担保机构的生命力在于风险控制和不断创新。法务经理在征求法务经理对业务部门发展困难重重的业务的意见时,必须仔细考虑,至少不要轻易否认,并积极创造条件,为业务发展提供思路。抱着“多总比少好”的心态,随便否定项目的法务经理,就是不称职的法务经理。一个合格的法务管理者应该打破习惯性思维的局限,用创造性的思维提供法律解决方案,才能达到美好未来的效果。例如,汽车证不是合法的质权财产,但客户以汽车证作为质权反担保是否可行?乍一看很容易否认,其实法律并没有禁止这样的协议,如果这种反担保足以限制客户对汽车的合法处置,并能起到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作用,也可以作为一种风险防范措施。当然,主要的法律风险是它不会自动被视为汽车质押,最终可能无法通过处置汽车来优先偿还,不能没有必要的提醒。

第五,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迈向卓越——稳步前进

担保业务涉及方方面面,作为担保代理从业者,大多是复合型人才,这从项目经理撰写的审核报告中就可以看出。作为一名法务管理者,仅仅从合格到优秀,从优秀到卓越,仅限于法律领域是不够的。自古以来,就有不平凡的人可以拥有不平凡的事物,不平凡的事物可以取得不平凡的成就。而要做一个不平凡的人,要做不平凡的事,只有先做好知识和经验储备,才能适合和胜任更高级别的管理岗位,从而做到“减负对人的责任”。此外,大量事实证明,担保等金融服务的创新离不开法律合规人员的参与,担保公司的法务管理者应该“日新月异”,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更令人警惕的是,专业是进步的基础,不是自我约束的枷锁,进步的关键不是你的专业在学什么,而是你不断更新知识的能力。

诚然,法务经理内部的、个人的、全过程的参与,使得他在公司中的角色和地位不容易被专职律师取代。担保业务的高风险(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法律风险)决定了大多数担保机构都设立了专门的法律审查部门和专职的法律人员,合格的法律管理者不仅要做好法律审查工作,更重要的是要积极推动和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只有不断学习业务、参与业务、推动业务、控制法律风险,才能真正体现法务管理人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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