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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楼市限购收紧打击公寓等商服类房地产产品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7 | 时间:2024-04-28 22:04:22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19日电针对此前公布的楼市“330新政”330房产新政内容,广州市住建委19日在官网发文称,2017年3月30日前完成的土地出让交易(含日)(签订土地出让协议)房地产项目(确认土地出让日期的合同、成交确认书或公告)、商业服务类物业不再局限于销售对象。 个人购买商业服务用房,取得房产证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2017年3月30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进一步收紧房地产市场限购,严厉打击商业、服务性房地产公寓等产品。

19日,广州市住建委印发《广州市住建委关于完善商业、服务性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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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称,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经会同市国土和规划委员会,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监管的通知》 《市场》(税府办函[2017]65号)第三条第(三)项,提出以下意见:

绥府办函[2017]65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业服务业应当出售给法人”的“商业服务业”是指该文件发布之日(2017年3月30日)这一规定不适用于土地出让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商业、服务性房地产项目。 2017年3月30日(含当日)之前完成土地出让的商业、服务性房地产项目。 上述意见自2018年12月2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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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广州市住建委发布的《意见》解读称,《关于完善商业、服务性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穗建地产[2018])的实施内容第2430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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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出让交易于2017年3月30日后(穗府办函[2017]《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印发之日)完成65号文)(通过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者公告确定的土地出让成交日期)房地产项目中,商业、服务性房产的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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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3月30日(含该日)之前完成土地出让的房地产项目(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公告确认的土地出让完成日期为准),商业和服务业不再局限于销售目标。 ,个人购买商业、服务性房产需取得房产证2年后才能再次转让。

3、2018年12月19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330房产新政内容,且网上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 2018年12月19日24:00前尚未完成购房合同网上签订,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提供支付房款的银行账户凭证或完税证明可以提供(包括定金、首付或部分房款)如果文件是原件,则原保单仍适用。

广州市住建委表示,下一步,各城市住建部门将共同加强商业、服务性房地产项目销售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维护房地产平稳运行创造条件。市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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