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房地产政策调整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9 | 时间:2024-02-20 09:28:33近日
市住建局
联合市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
《关于优化调整市区
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其中规定
购买泰州市新建商品住房
可在缴纳首付款时
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
支付购房首付款
具体如何操作?
账户金额不足怎么办?
一起来看
在办理提取手续时
职工本人需提供
购房合同、承诺书
及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编辑 | 石晶 朱琦 肖子辰
初审 | 谢璨 王丽芳
复审 | 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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