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瑞金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官方回复...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26 | 时间:2024-02-07 12:44:12依据江西省出台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份文件中提及异地购房应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
一、必须是在其配偶或直系亲属所在地购建筑房的;
我符合这一条件,本人的配偶属北京户口且已在北京购房,而我是在瑞金市缴纳公积金的,请问我是否可以提取我所缴存的公积金?望答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您好!您咨询“异地购房能否提取瑞金公积金”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是按“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原则,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业务政策。目前,我市已开通了江西省内+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 、湘潭市、岳阳市和郴州市5个城市)及深圳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互认互贷城市购房的,可按购房地贷款政策在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缴存地提取政策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赣州目前未与北京建立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业务。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各城市公积金中心的对接联系,努力扩大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范围。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对上述答复有疑议,请拨打联系电话0797-5551191,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您也可以搜索关注“赣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最全的公积金政策。
回复时间2024-02-05 15: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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