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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在身边》第二十二期开播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14 | 时间:2024-02-05 09:07:43

2017年7月28日,宁夏新闻广播FM106.1《您身边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栏目开播第22期。 今天,我们特邀北京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王新来律师做客节目,为大家讲解二手车买卖相关的法律问题。

银川二手大车_宁夏大城行二手车_银川大诚行二手车

王新来律师做客工作室

主持人:购买二手车要注意什么? 今天的节目我们特别邀请了北京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王新来律师作为节目嘉宾。 他一一分析了二手车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希望对您买车时有所帮助。

王新来律师:今天的话题是关于车辆的。 我们先问一个小问题,好吗? 感兴趣的听众可以在节目直播期间致电发表意见。 如果答案正确,我们的律师将提供30分钟的面对面免费法律咨询。

主持人:好的

问:萍萍乘坐同事安安的面包车回家。 他在某路行驶时,与宁宁驾驶的小型货车相撞,导致萍萍受伤。 交警认定,宁宁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安安对事故负有轻微责任。 萍萍住院期间,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8万元。 在萍萍的损失问题上,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萍萍将保险公司宁宁和安安告上法庭。 请问:您认为安安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王新来律师:

案例1: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2015年10月8日19时50分左右,一辆蒙古L牌照的重型仓储车行驶至甘肃省古浪县西井乡阳光新村社区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导致34岁的张某某双下肢截肢,侯某某左下肢截肢,身体其他部位严重受伤。 其中,张某某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二级残疾,完全依赖护理。 某人被认定为四级残疾。

主持人:有听众听了可能会问,这是交通事故吗? 与二手车销售有什么关系? 让律师继续讲述吧。

王新来律师:2016年10月的一天,银川市民罗先生平静幸福的生活突然被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的传票和申诉打乱。 事故中受伤的张某某、侯某某将罗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共同赔偿内蒙古某运输公司和内蒙古某保险公司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合计逾20万元。 260万元。

主持人:张某、侯某为何将罗某告上法庭?

王新来律师:事情是这样的。 2014年8月26日,罗某将自己从内蒙古某运输公司购买的四轴运输罐车卖给了合伙人、好友王某。 由于双方是多年好友,所以直接进行了交易。 车辆交付后,车款由双方共同资金抵扣。 双方未签订二手车销售合同。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罗某作为实际车主被诉至法院,并需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罗某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将车辆卖给了王某。 庭审中,申请的追加被告王某坚决否认购买该车辆。 经过五次法庭审理,除保险公司和某运输公司承担相关赔偿外,罗最终被判赔偿20万余元。

主持人:这个罗真是吃大亏了。

王新来律师: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通过买卖或者购买方式转让、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属于一方当事人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让登记的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造成损害的,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最后转让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罗某损失惨重的原因是其在车辆销售过程中未签订车辆销售合同。 本案的发生虽然是一个非常孤立的案例,但也给当事人一个深刻的教训,那就是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前办好相关法律手续,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主持人:也就是说,我们在买卖二手车的时候,一定要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登记,特别是购买有特殊用途的二手车时。

我国二手车流通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培育和发展这个市场,不仅可以促进二手车交易、刺激消费,还可以增加税源。 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 国际汽车工业的发展经验表明,繁荣的新车市场必须建立在稳固的二手车流通市场的基础上。 畅通的渠道和高效的汽车代谢机制是汽车市场整体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2016年,全国二手车市场交易量约1039万辆,环比增长10.41%,交易金额5926亿元,环比增长7.06% 。 2013年,我国新车与二手车的销售比例为4:1,而在成熟的美国汽车市场,同期新车与二手车的销售比例为1:3。 显然,我国二手车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国际成熟汽车市场。 还有很大差距,但这也说明我国二手车市场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激活二手车市场,加快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2016年3月14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市场交易便捷的若干意见》,对我国二手车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除了国家政策外,二手车买卖市场的发展也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那么,您能介绍一下二手车买卖市场有哪些法律规定吗?

王新来律师:二手车买卖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主要包括:

1.《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2.《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3.《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4.《关于二手车业务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5.《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6.《二手车交易规范》

7.《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8.《二手车交易管理办法》

主持人:刚刚有一位观众朋友拨打了热线电话。 丁先生想问你一个问题,可以吗?

王新来律师:好的。

丁先生:我最近想买一辆二手车。 我应该注意什么?

王新来律师:现实生活中,由于二手车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买方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因此,在购买二手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签订二手车销售合同; 二是合同必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二手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签订。 三是尽快办理转移手续。

同时,在买卖二手车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检查车辆的合法证件和证件,主要包括:

1、《机动车登记证》(通过查看车辆登记证,可以了解车辆的相关信息,例如车辆是否是一手二手车或者是否被买卖过多次等,车辆登记证上会有清晰的记录);

2、《机动车驾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完税凭证;

6.车辆保险单。

丁先生:如果我买了二手车一段时间后出现问题,并且是之前没有发现的安全隐患造成的,我可以向原车主索赔吗?

主持人:这是观众提的一个很好的问题!

王律师:二手车买卖合同中是否对车辆的技术状况有明确的约定,以及明确的违约责任,并且有证据证明车辆问题是由于之前存在的问题造成的存在隐患,可以向法院索赔。 的权利。 如果您对车辆状况有疑问宁夏大城行二手车,建议到合法注册的二手车市场购买二手车。 对于一些无法确定真实状况的车辆,最好委托鉴定鉴定,因为普通消费者缺乏辨别二手车是事故车还是被水损坏的车辆的能力。 对于无法确定产地的车辆,尤其是银川以外的二手车,最好委托有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对车辆的真实技术状况和价值进行鉴定和评估,因为二手车是非标的。产品,每辆车都有自己的状况。 如果没有证据表明问题是由之前的危害造成的,消费者权益将很难得到保护。

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签订交易合同。 合同必须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二手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120)。 示范文本明确,如果卖方提供的相关车辆信息不真实或者故意隐瞒相关车辆信息,包括三包记录、维修记录、改装记录等,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补正相关车辆信息。卖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合同中,经营者对车辆的描述以及对车辆质量的承诺(如提供保修期、承诺不成为事故车辆、车辆泡水、车辆行驶里程的真实性等)和责任违约行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交易完成后,您须及时向卖家索取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正式变更手续,包括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及有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船使用完税凭证、车辆保险单、购车发票等,并核对相关单据的真实性,及时办理保险变更等。 同时,请务必保存好您的凭证。

主持人:关于二手车行驶里程的问题,您可以给观众介绍一下吗?

王律师:好的。

买车的人往往非常看重里程数。 他们似乎认为里程越低,汽车的状况就越好。 我宁愿相信2014年注册、行驶了1万多公里的车是好车,也不愿相信2016年注册、行驶了近3万公里的车车况良好。

有些二手车商喜欢调手表。 从根本上看,源于广大车主的心理。 我们本着诚信经营,但无奈无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故意向另一方告知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导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宁夏大城行二手车,可以认定为诈骗罪。 二手车销售合同中必须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卖家被认定为诈骗,将承担退还一、三赔偿金的责任。

律师观点: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请求增加对消费者损失的赔偿。 增加的补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价格的三倍。 这个赔偿责任是非常重的。 ,这应该引起二手车经销商的关注。

最后祝愿我们的消费者能够买到称心如意的二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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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来是北京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具有基金业协会基金从业资格。 2016年10月被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专业领域主要涉及公司法律事务、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擅长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票据纠纷、矿业权纠纷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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