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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招聘56人

作者:admin | 分类:招聘求职 | 浏览:46 | 时间:2024-02-04 12:04:58

根据靖江市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需要,靖江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受靖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委托,向乡镇公开招聘(街道、街道、公园、办事处)村级会计委托中介中心劳务派遣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从东兴等12个镇(街道、公园、办事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共公开招聘56名劳务派遣人员,从事村级集体财务会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2、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农村工作的需要,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女性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专业毕业(财务、会计专业范围以《台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六、原在本市从事村集体会计工作的申请人,除具备上述条件一、二、三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三年以上本市村集体会计工作经验;

⑵财务会计专业毕业,或取得财务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⑶ 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3、参加邪教组织的;

4、有尚未侦破的犯罪嫌疑人;

5、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偷盗、流氓、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的;

6、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按照招聘事项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考察、体检、公示、上岗等步骤组织实施。选拔、聘用

(一)招聘事项公告

按照“事先通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招募信息将在组织注册前通过“靖江市人民学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该登记将亲自在现场完成。 不接受以信件、网上或电话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8日至4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2、注册时须提交以下信息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原在本市从事村集体会计工作的申请人,还须提供镇(街道、公园、办事处)党(工)委出具的三年以上村集体会计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须提供由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的; 同时提供会计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 近期未戴帽子的一寸蓝底照片4张。

3.报名须知

⑴ 报考者通过注册资格初审后,须填写《靖江市公开招聘村级会计代理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登记表》;

⑵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如有不实、不实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⑶本次招聘考试比例为1:3。 报名完成后,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领导小组将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4. 获取入场券

申请人须于下午2:00至2:00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维权楼五楼市属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 2018年4月13日下午5点30分领取申请表。 经核实,逾期未收到申请的,将自动放弃。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⑴公共基础知识为《靖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中相关公共科目考试考试范围,占比30%;

⑵财务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其中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知识,占70%。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笔试没有指定的复习指导书。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请参见《准考证》。 笔试结果将在“靖江市人民学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检查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拟招聘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成绩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

(五)体检

检查合格者参加统一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及岗位选拔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接受监督。 对公告无异议的,进入岗位选聘程序; 对影响就业的问题进行报告并核实,对不符合就业条件的不予录用。

公告发布后,按照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选聘。 候选人必须亲自参加职位选拔。 放弃选岗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七)就业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各镇(街道、公园、办事处)根据选聘结果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核算会计岗位职责,安排到村级各镇(街道、公园、办事处)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 本次聘用有3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满,各镇(街道、公园、办事处)考核不合格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相应终止。 聘用人员的报酬由市财政和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共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职工核算会计岗位职责,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争议由其自行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格执行招聘纪律,秉公办事。 严禁为谋取私利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者的考试或就业资格。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本手册由靖江市农村集体“三金”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支持热线:

0523-(靖江市农村集体“三金”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

0523-(靖江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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