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路后有房 | 星月山畔开发商为噪声治理法定责任单位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25 | 时间:2024-01-02 22:54:41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308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徐嵩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广佛肇高速广州路段途经星畔园段建设全封闭隔音棚的建议》(第2023089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和运输局、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黄埔区长岭街道办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9月25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和运输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佛肇高速凤凰山隧道段自2014年开工建设,在萝岗与广惠高速、北二环高速互通连接,于2018年10月建成通车。2021年星畔园楼盘取得预售证时,广佛肇高速凤凰山隧道段已通车运营3年,属于“先有路后有房”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规定,该越秀星月山畔开发商为噪声治理法定责任单位。
二、关于建设全封闭隔音棚建议
2021年11月,市住建局组织市交通局、越秀集团等单位及交通行业专家共同研究黄埔区水西停车场上盖项目邻近ETC收费龙门架迁移可行性,根据交通行业专家意见,受长龙隧道、黄麻互通立交收费站、萝岗互通立交等限制,ETC收费龙门架暂无条件迁移及建设全封闭隔声屏,建议采用直立隔声屏和完善项目隔声窗,确保室内噪声达标。目前星樾山畔小区开发商在面向高速公路的客厅及卧室均已安装三层玻璃,同时在高速公路靠近小区一侧将安装直立式声屏障,确保建设完成后小区住宅室内噪音达标。
2023年9月18日,我区制定了《市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0233089号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合力协同系统长效推进广佛肇高速途经星畔园段涉及减噪降噪工作。下一步,一是会同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督促高速公路养护单位加强道路日常巡查养护工作,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减少因路面坑洼、不平产生的噪声污染并在日后日常养护期间采用静音沥青铺设路面;二是会同属地街道督促星樾山畔小区开发商持续加强直立式声屏障及隔声窗日常养护工作,落实噪声防治法定责任,并在销售期间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周边噪声影响等不利因素,保障购房人知情权。
感谢您对我市市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答复依申请公开。(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