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刚买的二手车 接连出现多项故障谁负责?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133 | 时间:2023-12-03 09:03:22【闽南网】
日前,漳州小申通过二手车经纪公司花费21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路虎揽胜极光。 没想到,从过户期开始,他就发现二手车问题不断,包括后门经常锁不上。 、底盘减震器异响、发动机异响、三元催化系统损坏导致排气过多等问题和故障。
当小沈通过保险公司查询该车的事故记录时,发现该车此前曾发生过三起事故。 肖申怀疑,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问题漳州58二手车交易市场,可能和之前发生的多次事故有关。 但二手车经纪机构在交易过程中并未告知相关事故信息。 小沈认为,二手车经纪机构应该退车或者调换这些车。 现有的问题和故障将免费修复。
然而,作为促成本次车辆交易的二手车经纪机构——273二手车交易网漳州福隆服务中心,即加盟商漳州市龙文区亿达二手车信息咨询服务部,其相关人士负责人认为,在交易过程中,只会通报车辆被水浸泡或发生重大事故等情况。 至于一般事故或维修记录,由于买方没有要求知道,因此没有义务主动披露。 因此,他们不能同意小沈提出的退换车或者免费修理的要求。
买家小沈:我刚买的二手车接连出现多个故障。 此前的事故信息并未被告知。
今年2月底,小沈想要购买一辆二手车,于是他联系了273二手车交易网漳州富隆服务中心,即加盟商漳州龙文区亿达二手车信息通过朋友咨询服务部,找到了销售人员戴先生帮忙寻找合适的二手车。 3月中旬,戴先生发现了一辆二手路虎揽胜极光,带着小沈到工地看车。 小申的朋友试车后,小申与戴先生商定了21万元的交易价格,并与漳州市龙文区亿达二手车信息咨询服务部签订了二手车交易合同,支付了押金。
“签合同前,他们告诉我,车况正常,没有发生过事故。” 小沈说,3月20日他去办理抵押贷款时,发现车辆漏水。 “销售人员戴先生告诉我,这是空调漏水。” 听到这句话,萧慎以为没什么大问题,也就没有在意。 但3月27日,也就是车辆转移后的第二天,他发现车辆仪表盘报警提示水箱严重缺水。 到维修店检查后,他发现水箱漏水。 “当时,他还发现水箱漏水了。 故障灯一直亮着。 维修人员发现是排气故障,帮忙排除了故障灯问题。”然而,维修后的第二天故障灯又亮了。这次,维修厂的技术人员检查了一下,建议他去维修店。 4S店对车辆进行进一步检查。
4月2日,小沈到4S店调取车辆的维修记录。 同时,他对车辆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车辆还存在不少问题,包括后门经常锁不上、底盘减震器有异响、发动机有问题等。 异响、三元催化系统损坏等问题和故障导致废气排放超标。 4月3日,他找到保险公司查看该车的事故记录,发现该车曾发生过三起事故。 其中一次较为严重的事故是与一辆皮卡车相撞,车辆受损。 小沈怀疑自己刚刚交易的车之所以出现这么多问题,可能与之前发生的多起事故有关,但二手车经纪机构在交易过程中并没有告知他们。
“如果他们告诉我之前发生过三起事故,我可能就不会买了!” 小申要求二手车经纪机构免费退车或修复存在的问题,但当他找到漳州市龙文区亿达二手车信息咨询服务部协商解决时,对方并不认可其要求。 “我也拨打12315投诉调解漳州58二手车交易市场,但问题还没有解决。”
负责这起二手车交易的二手车经纪机构(东南网记者 陈志远 摄)
经纪机构:没有义务披露二手车的一般事故信息。 出现的问题和故障都是正常使用造成的。
对此,东南网记者联系上负责二手车交易的漳州市龙文区亿达二手车信息咨询服务部销售人员戴先生。 据他透露,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他已经告知了肖申所有需要披露的信息。 “车子没有被水泡过,也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 对于发生过三起事故的汽车,戴先生表示,因为他在外面帮忙找车,而且车辆不属于他们公司,所以之前并不知道,还以为不是什么大事。事故。 “事故记录只能通过查看事故记录才能找到。此外,车辆的其他具体信息需要我们鉴定后才能知道。只有买家提出要求,我们才会核实,然后通知买家。” ”。
对此,漳州市龙文区亿达二手车信息咨询服务部相关负责人陈经理表示,本次交易中,主要交易关系是卖家原车主与小肖之间。买家沉先生。 作为第三方交易经纪公司,他们只负责寻找合适的工具。 当事人确认车辆后,将委托其办理抵押、垫付、过户等事宜,交易过程中,只会披露车辆被水浸泡或发生重大事故等事项。 至于一般事故或维修记录,由于买方没有要求知道,因此没有义务主动披露。 对于小申提出免费维修车辆的诸多问题,陈经理认为,这些问题都是由于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零部件丢失造成的。 因此,他不能同意小沈提出的退车或者免费维修的要求。
陈经理建议,他们可以帮忙找一家熟悉的4S店来修复小沈车辆目前出现的问题,并要求4S店提供一定的维修价格优惠。
律师声明:中介应履行告知车辆基本情况的义务
那么此类二手车交易纠纷如何解决呢?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信息关于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限等真实情况及信息。购买者购买的车辆因隐瞒而无法转让登记的或卖方存在欺诈行为的,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货,并退还货款及其他费用。”
根据该规定,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王玉宇律师表示,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使用、维修、事故等真实情况及信息。 ,以及是否申请抵押登记。 根据规定,这是卖方的义务。
王宇宇律师表示,此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25条的规定,“中介机构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 本案中,漳州市龙文区亿达二手车信息咨询服务部作为二手车交易经纪机构,有义务如实告知购买者车辆的基本情况。 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可能产生相应责任。 “如果买家小沈认为卖家和中介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可以与卖家或中介协商退回车辆或对当前车辆故障进行维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权利。”